商务部|商务部:对澳大利亚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 二 )


【商务部|商务部:对澳大利亚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利害关系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 。答卷应当包括调查问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
七、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利害关系方在调查过程中提交评论意见、答卷等,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 。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
利害关系方向商务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的,可向商务部提出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 。如商务部同意其请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 。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 。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 。如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说明需要保密的,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 。
八、不合作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
九、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自2020年8月18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1年8月18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2年2月18日 。
十、商务部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电话:0086-10-65198196、65198760、85093421
传真:0086-10-65197590
相关网站: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
商务部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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