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2100元化肥款欠23年,襄城一被告上了“黑名单”才付钱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思远 通讯员 李扬 崔佳
法律|2100元化肥款欠23年,襄城一被告上了“黑名单”才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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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执行局帮我要回了血汗钱 , 了结了我23年的心病 。 ”8月17日 , 许昌襄城县王洛镇某村的高大爷接过2100元执行款 , 握住襄城县法院执行干警师旭磊的手久久不放 。
20多年前 , 高大爷在王洛镇郭店村经营化肥生意 。 1997年7月10日 , 耿某某到高大爷处购买化肥 , 并出具便条一份 , 载明:“97.7.10号拉复合肥15袋 , 俄罗斯三元素 , 耿某某” 。 后高大爷向耿某某追要 , 耿某某以该化肥并非其使用为由未还 。
【法律|2100元化肥款欠23年 , 襄城一被告上了“黑名单”才付钱】原告高大爷与被告耿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法院于2019年7月26日立案受理后 , 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 法院审理认为 , 耿某某从高大爷处购买化肥15袋 , 并在便条中签名确认 。 耿某某辩称化肥系第三人拉走并使用 , 证明该化肥已经完成交付 , 故其作为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 。 关于化肥价款 , 耿某某对该化肥款总额2100元无异议 , 法院予以认定 。
2020年7月28日 ,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 经法院执行干警敦促后 , 耿某某仍未支付化肥款 。 法院遂将耿某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 并制作“大头贴”张贴在其居住地、老家和工作场所 。 这下 , 耿某某才主动联系执行干警 , 连称:“丢不起人 , 不愿再当失信人 。 ”8月17日 , 该案件得以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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