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零售药店须现场核实买退热药者电话等信息,代购者也要登记

南都讯 采访人员张艳丽 近日 , 深圳新发现两例新冠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 8 月 17 日 , 采访人员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 ,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 全市各零售药店仍须严格落实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 强化零售药店的 “哨点”监测敏感性 。
市场监管部门明确 , 各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要求 , 如发现发热人员 , 要引导其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 对代他人购买须登记报告药品的 , 要同时登记购药者和代购者的身份信息 。
同时 , 登记购药人员信息时 , 要认真核对购药人员身份证信息和电话号码;电话号码要现场核实 , 如实通过省智慧食药监系统登记上报 。 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应真实、准确、及时 , 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 , 各零售药店负责人应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 要确保药店所有员工能够了解相关要求 , 掌握须登记药品目录信息和省智慧食药监登记上报操作流程 , 做到早预警、早发现 , 切实将“内防反弹、外防输入”防控要求落到实处 。
【深圳零售药店须现场核实买退热药者电话等信息,代购者也要登记】编辑: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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