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马上评丨特斯拉“交付门”,善待消费者才是赢家

_原题为 马上评丨特斯拉“交付门” , 善待消费者才是赢家
特斯拉“交付门”事件上了热搜 。 原因是拼多多举办了特斯拉汽车的万人团购活动 , 真金白银地给了一辆车2万元的补贴 , 但是 , 之后特斯拉拒绝向通过拼多多团购的车主交付这辆Model3 。
特斯拉对消费者称:“我司怀疑此订单为拼多多或其他商家以您的名义下单 。 实际上构成向我司隐瞒真实下单信息 , 我司此前公告已经声明拼多多的该团购活动未经授权 。 ”
那么 , 特斯拉有没有权利拒绝向消费者交车呢?这种万人团购是不是违反了特斯拉定的“不得转卖”的销售政策呢?
首先 , 还得厘清消费者通过拼多多的团购向特斯拉购车 , 这三方的法律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 。
从法律性质上说 , 这次团购不是拼多多购买了汽车之后向消费者转卖 , 而是消费者官网下单后 , “委托”拼多多及商家付款 , 属民事法律上的代理关系 。 《民法典》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 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 。 在这次活动中 , 拼多多得到消费者的委托 , 以消费者的名义通过特斯拉的官方支付通道给消费者买车 , 既没有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 也没有从中转卖赚差价 ,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代理关系 。
【特斯拉|马上评丨特斯拉“交付门”,善待消费者才是赢家】而特斯拉方面认为:“(自己)未与拼多多就该团购活动有任何合作或任何形式的委托销售服务 , 亦未就此次团购活动向拼多多销售过任何本司生产车辆 。 如果拼多多未经特斯拉授权就以其名义进行促销的 , 法律上特斯拉可以追究拼多多侵犯商标权和虚假宣传的责任 。 ”
细分析一下 , 拼多多的确没有得到特斯拉的“委托”来销售 , 但是从交易过程来看 , 拼多多在为消费者提供了补贴之后 , 获得了消费者的“委托”来付款 。 所以在撑消费者方面 , 拼多多显得理直气壮 。 正因如此 , 拼多多的店小二直接在网上隔空叫板:我们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店大了 , 不能欺客 , 手握先进技术 , 更应该心态平和 , 积极善待消费者的信任” 。
对拼多多的“赔本赚吆喝” , 特斯拉却不领情 , 认为这是影响了自家的直营模式 , 甚至提出“法律上特斯拉可以追究拼多多侵犯商标权和虚假宣传的责任” 。 但就像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所指出的 , 拼多多的消费者是通过特斯拉官网个人下单 , 也是消费者与特斯拉签订了交易合同 , 指向的是真货 , 所以很难说构成商标侵权;这个活动也没有说是和特斯拉合作 , 也很难说是“虚假宣传” 。 如果真要诉讼 , 这就需要特斯拉方面来证明 , 拼多多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商业道德 , 对于特斯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 但现在无论从哪方面来看 , 我们似乎都很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 反而更接近于“三方共赢”的局面 。
要说明的是 , 《反不正当竞争》并不是“反竞争法” , 其立法的目的是鼓励竞争、激励市场活力、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 而不是让市场保持现状 , 只有当竞争行为严重不正当 , 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时 , 才需要法律予以干涉 。
在商言商 , 说到底 , 经营还是为了实现企业盈利这个核心目的 , 还是要做好服务 , 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掏钱 , 谁都逃不脱“真香”和流量的万有引力 。 之前对拼多多不屑的“五环内”的精致白领 , 也在补贴的香气之下在拼多多下单了苹果手机;之前似乎和阿里平台不共戴天的欧美奢侈品牌 , 如今也实在禁不起流量的诱惑 , Cartier、Prada、Kenzo、Armani等一众奢侈品牌集中到天猫开网店 。
当然 , 市场有活力 , 才会有碰撞;有碰撞 , 才会有进步 , 善待消费者的才会是最终的赢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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