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后可悔改,宁波法院探索分级信用修复助企业“造血”
南都讯 采访人员刘嫚 发自宁波近年来 , 为解决司法裁判执行难 , 法院建立了“失信黑名单”制度 , 但这把“双刃剑” , 也使不少失信企业因信用受损失去商机 。
8月15日 , 司法裁判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研讨会在宁波举行 。 南都采访人员了解到 , 为帮助自愿履行者“造血” , 宁波市江北区法院于2018年开始探索“信用修复机制” , 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后 , 法院将通过“不对其作负面评价”的方式予以激励 。 同时 , 探索对被执行人进行失信等级划分 , 做到精准惩戒和分级信用修复 。
宁波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 “信用修复机制是给沉积的案件一个出口 , 重在将问题化解在执行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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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信用修复有利于中小微企业经营融资
叶星文化是宁波一家大型艺术类教育培训机构 , 因为疫情 , 该机构经营受挫 , 今年1月起被迫暂停门店经营 。 因资金问题 , 3月初 , 投资人又将培训机构起诉到江北法院 , 要求对方返还投资款 。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 , 培训机构和李某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执行过程中 , 李某表达了履行意愿 , 还提出了分期履行的方案 。 然而,“失信被执行人”的标签严重影响了培训机构的融资 , 阻碍了机构恢复正常经营 。
在执行法官的建议下 , 李某和培训机构向江北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 法院综合考虑其履行能力和配合执行情况后 , 依照相关规定 , 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屏蔽 。 之后 , 培训机构顺利申请到了银行贷款 , 与投资人的纠纷也得到妥善解决 , 培训机构正在逐渐恢复正常经营 。
值得一提的是 , 该起执行案件顺利解决的关键 , 源于宁波市江北区法院2018年9月开始探索的“信用修复机制” 。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法院出台的相关文件 , 被执行人申请信用修复时 , 需同时具备配合执行、财产滚动申报、遵守限制消费令、配合处置财产、已部分履行且计划明确这五大条件 , 且不存在妨碍、抗拒执行、恶意规避执行等情形 。
信用修复后 , 法院将通过“不对其作负面评价”的方式予以激励 , 并对信用修复者实行滚动式审查 。 在此基础上 , 探索对被执行人进行失信等级划分 , 做到精准惩戒和分级信用修复 。
【失信后可悔改,宁波法院探索分级信用修复助企业“造血”】“信用修复机制是给沉积的案件一个出口 , 重在将问题化解在执行中 。 ”宁波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 , 在许多执行案件中 , 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 , 法院因此积压了大量执行不能的案件 。 信用修复就是要激活这些被执行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 , 提供促使其恢复履行能力的途径 , 使案件执行模式从对抗转向配合 , 化被动执行为主动履行 。
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企业 , 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也有一定现实意义 。
上述负责人介绍 , 在信用修复后 , 法院暂时撤销对其限制高消费 , 通过与相关政府部门、信用机构等进行联动 , 对企业信用不作负面评价 , 这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开展经营、融资等活动有诸多好处 。
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制度写入最高法报告
不仅如此 , 对能够自动履行义务的企业 , 宁波法院还推出相应的“激励措施” 。
宁波的一家建业集团公司 , 三年内作为被告的案件有8件 , 标的近9000万元 , 但均在进入执行程序前自动履行完毕 , 根据法院推行的一项机制 , 该建业公司从镇海农商银行获得了2000万元的“诚信履行贷”授信 。
南都采访人员了解到 , 建业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的背后 , 源于“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 , 该机制由宁波市镇海区法院于2019年7月率先建立 。
根据该机制 , 诚信履行的当事人 , 将被给予依法减免案件受理费、出具自动履行证明、提供授信融资支持等“红利” , 当事人名单还会被推送至工商、金融及征信部门 , 建立诚信履行名单库 , 获得更好的社会信用评价 , 该机制还被写入202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到 , 要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 , 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等机制 , 转变执行工作理念 , 由过去的惩戒为主变为惩戒与激励并重 。 浙江宁波、福建宁德等法院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 , 促进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 , 营造了褒扬守信的社会氛围 。
谈及这一探索的动因 , 宁波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 当前 , 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和强度已渐至极限 , 单靠强力执行难以根本解决执行难 , 为此宁波两级法院开展自动履行引导督促 , 做好执行前端工作 , 有助于推进执行难源头治理 , 将问题解决在“执行前” 。
数据显示 , 仅2020年1-7月 , 宁波市法院已发放自动履行证明1649份 , 16家企业、47名个人从多家银行获得贷款授信1.1亿余元 。
假借信用修复转移财产将予以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 , 两项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
“信用修复机制能够给予市场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 ”上述负责人介绍 ,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 , 而信用是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 , 也是重要的生产要素 。 主体的信用指数越高 , 社会对其综合评价就越高 , 在市场活动中的准入门槛就越低 , 而信用联合惩戒在强化失信震慑的同时 , 也剥夺或限制了失信主体以信用为要素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格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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