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古代婚嫁政策:“剩女”竟然要坐牢?

北京联盟_原题是:古代婚嫁政策:“剩女”竟然要坐牢?
“剩女”已经是很常见的词了 , 大多人都知道它的意思 , 它是指已经过了社会一般所认为的适婚年龄 , 但是仍然未结婚的女性 , 广义上是指27岁以上的单身女性 。
“剩女”往往会受到家人的逼婚 , 还有来自恋爱朋友的秀恩爱“打击” , 一到逢年过节最怕的就是家中老辈的唠叨:“找对象了没呀?这么大了赶紧找啊!”防不胜防 。但是如果生活在古代 , 又是怎样一番境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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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早婚
一个王朝是否强大兴盛 , 人口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 , 人多就意味着更多的后勤实力和战争资本 。
由于古代战乱较多 , 使得本来就不多的人口变的更少 , 而且瘟疫流行 , 也造成大规模人口消失 。古代人的寿命相对较短 , 各方面条件都很落后 , 医学也不发达 , 很多在现在可以轻易治好的病 , 在古代会夺去人的性命 。
在古代 , 人口就是生产力 , 只有广大的人口基础才能够抵御强敌 , 发展经济 。控制人口变成了最重要的事 , 在当时控制人口最好的办法就是结婚 。人口多就意味着可以开垦更多的土地 。
统治者为增殖人口 , 多征赋算 , 会下令民间早婚 。此外 , 民间从增添家庭劳力、保证财产后继有人等因素考虑 , 也普遍实行早婚 。
迟迟不结婚那可是违法犯罪 , 最严重的甚至可能把牢底坐穿 。
古时女子出嫁一般在13~20岁之间
当代的法定婚龄为:男方:22周岁 , 女方:2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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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定婚龄不一
《周礼.地官.媒氏》规定:“男不超过三十而娶 , 女不超过二十而嫁 。”
据不完全统计 , 历代婚龄如下: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 , 女十五 。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 , 女十七 。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 , 女十三 。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 , 女十五 。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 , 女十三 。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 , 女十三 。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 , 女十四 。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 , 女十四 。
宋朱熹《家礼》:男十六 , 女十四 。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 , 女十四 。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 , 女十四 。
要罚款!
《汉书·惠帝纪》记载 , 公元前189年 , 刘盈下令 ,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 , 每年将被罚款“五算” 。
要处罚!
勾践规定:女子十七不嫁 , 其父母有罪 , 丈夫二十不娶 , 其父母有罪 。
意思就是说 , 女子到了17岁、男子20岁 , 还不结婚 , 就要处罚父母了.....
不仅强制早婚 , 也鼓励生育:
据《国语·越语》所记越国当时对孕妇实行“公费医疗保险” , 女人生产时通知政府 , 大夫很快便会赶到家里助产 。如果生的是男子 , 奖励两壶好酒 , 一条狗;如果生的是女子 , 奖品是两壶好酒 , 一头小猪;如果是双胞胎 , 政府安排免费保姆;如果是三胞胎 , 政府安排免费奶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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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连坐!
《宋书·周朗传》记载:
女子十五不嫁 , 家人坐之 。
南北朝时期 , 如果女子适龄还不出嫁 , 家人要一起坐牢....
直接安排!
《晋书·武帝纪》记载 , 司马炎在公元273年十月诏令 ,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 , 使长吏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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