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南大环境:财务数据频频“变脸” 信息披露或“漏洞百出”( 三 )


此外 , 据招股书 , 南大环境与欣创环保合作的5个项目中 , 天长市项目、肥西县项目、天长市EPCO项目、铜陵瑞嘉项目、数据采集项目 , 分别由欣创环保委托予南大环境的子公司南大生态、子公司南大马钢、母公司、母公司、南大马钢完成部分项目内容 。
2018-2019年 , 南大环境天长市EPCO项目的合同金额分别为50.05万元、42.02万元;同期 , 南大环境数据采集项目的合同金额分别为0元、14.11万元 。 也就是说 , 2018-2019年 , 南大马钢与欣创环境的关联销售额合计分别为50.05万元、56.13万元 。
然而 , 据欣创环保新三板年报 , 欣创环保将南大环境子公司南大马钢认定为关联方 , 2018-2019年 , 欣创环保对南大马钢的关联采购额分别为0万元、92.08万元;与上述同期南大环境招股书中所披露的关联销售额存“出入” 。
此外 , 据招股书 , 报告期内 , 南大环境向关联方欣创环保租赁办公用房 。 2018-2019年 , 南大环境向欣创环保支付的租赁费用均为3.2万元 。
而据欣创环保新三板年报 , 2018-2019年 , 欣创环保作为出租方 , 向南大环境子公司南大马钢收取的租赁费用分别为0万元、7.46万元 。 即2019年 , 欣创环保披露其向南大环境子公司南大马钢收取的租赁费用 , 比南大环境在招股书披露的同期南大环境对欣创环保支付的租赁费用还多 , 令人费解 。
据招股书及欣创环保新三板年报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等因素 , 或并未对上述数据“打架”现象产生影响 。
但问题远未结束 。 不仅财务数据频频“变脸” , 在信披方面 , 南大环境还涉嫌选择性披露 。
三、520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 , 对增资细节“避而不谈”或选择性披露
报告期内 , 南大环境的5家子公司中 , 除了南大生态系南大环境于2016年8月5日通过增资实现控股 , 其余子公司均为其自行设立或合资设立 。
据2019年11月招股书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 , 南大环境于2016年8月5日对南大生态增资实现对其控股 , 2016年8月16日 , 南大生态的股东由“顾文健、李美芳”变更为“顾文柳、南大环境” , 负责人由“沈夏燕”变更为“顾文柳” , 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1,020万元” 。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 , 2016年8月31日 , 南大环境、顾文柳分别对南大生态实缴出资520万元、500万元 。 也就是说 , 2016年 , 南大环境通过对南大生态增资520万元 , 对南大生态持股51%并成为其控股股东 。
据2019年5月招股书 , 在披露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时 , 南大环境提及其为了延伸环境服务业务链 , 切入环境工程业务 , 2016年8月5日 , 以现金增资的方式控股南大生态(原名“南京德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并称基本情况已披露在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中 。
但2019年5月招股书显示 , 在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披露中 , 关于子公司南大生态 , 南大环境并未披露其于2016年被收购的相关事宜细节 。
据发布于2019年11月8日的《南大环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2019年5月招股书反馈意见”) , 证监会在问题5及问题33中 , 关于子公司南大生态于2016年被收购的相关事宜 , 对南大环境接连“发问” , 要求其就南大生态的历史沿革、股权变动、实控人、股东背景、收购前基本情况及业绩、收购价格及支付情况、与南大环境的关系等方面作出解答 。
而随后在2019年11月招股书中 , 关于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的披露 , 南大环境仍仅披露了“为了延伸环境服务业务链 , 切入环境工程业务 , 2016年8月5日 , 以现金增资的方式控股南大生态” , 并再次称基本情况已披露在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中 。
实际上 , 2019年11月招股书显示 , 在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的披露中 , 关于南大生态2016年被收购的相关事宜 , 南大环境仍然“避而不谈” 。 换而言之 , 对于证监会在2019年5月招股书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 , 南大环境并未在后来的招股书中作出对应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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