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李国庆、俞渝被儿子告上法庭 当当控股权之争“最后一张牌”或在股份代持( 二 )


就此而言 , 如果不考虑替儿子代持的股份 , 若李国庆与俞渝真的因离婚而平分财产 , 那双方各自持股比例均为45.855% 。 如果李国庆能够获得中小股东的支持 , 使支持其意见的股权过半数 , 那李国庆确实可能获得当当的控制权 。
但另一方面 , 若考虑到替儿子代持的股份 , 刨除儿子持有的18.65%股权 , 即便是俞渝和李国庆因离婚平分股权 , 双方各持比例也仅为37.305% 。 在此背景下 , 即便是有中小股东支持 , 但李国庆的股权比例依然难以过半数 , 最终的决定权会落到儿子手上 。
实际上 , 在李国庆与俞渝的当当控制权争夺中 , 两人的儿子此前并未表现出明确的支持立场 。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 , 早在2019年李国庆、俞渝离婚案开庭时 , 李国庆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 , 儿子对夫妻二人矛盾冲突的态度是:“可以沟通但不站队 。 儿子说自己爱妈妈 , 也爱爸爸 。 ”
如今 , 儿子的态度让李国庆和俞渝对当当的控制权争夺有了新的变数 , 而不止于此 , 对于李国庆和俞渝为儿子代持当当股份的代持协议是否有效也有待明确 。
如赵占领就表示 , 目前不了解李国庆、俞渝与儿子签订代持协议的背景 , 不清楚背后的真实原因和目的 。 从常理判断 , 二人仅有一子 , 且儿子未参与当当的经营管理 , 通过“赠予”股权给儿子再代其持有 , 似乎没有太大的必要性 , 不排除代持协议背后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安排 。
另外 , 李国庆在微博中还提到:“就算形式上也做了被告的俞渝和你充分打配合 , 你要想赢的话 , 还真是有很多关要过 。 ”
对此 , 赵占领认为 , 就此而言 , 代持协议的效力有可能会存在争议 , 只是目前还不清楚李国庆主张协议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 , 合同无效有5种法定情形 , 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 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 ,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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