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男子酒后来到妻子住处吵闹,妻子当场报警,男子竟想将民警直接推下三楼

潇湘晨报|男子酒后来到妻子住处吵闹,妻子当场报警,男子竟想将民警直接推下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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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小喝怡情,大喝闯祸 。 法律不会因为是在醉酒状态做出的违法行为而区别对待,喝酒的人犯罪,同样应当负刑事责任 。 近日,由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闵某某妨害公务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闵某某酒后来到妻子范某某租住的单元门外吵闹 。 范某某不胜其烦报警,鄢城派出所民警龚某某、屈某某、蒋某马上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在民警亮明身份的情况下,闵某某扬言要将民警推下三楼 。 在蒋某拿出出警登记表准备登记闵某某的个人信息时,闵某某突然抱住蒋某的左小腿,将蒋某推搡至走廊栏杆处欲将其从三楼推下去 。 危急中,蒋某双手抓住走廊栏杆,龚某某和屈某某见状上前制止时,又遭到闵某某激烈反击 。 闵某某在反抗中用嘴咬蒋某,并将屈某某的腰部和右小指抓伤 。 随后,被告人闵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
法条链接
【潇湘晨报|男子酒后来到妻子住处吵闹,妻子当场报警,男子竟想将民警直接推下三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检察官提醒
作为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要以正当合法的方式处理问题 。 酒后行为人的控制能力降低,行为不受控制,容易滋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 请大家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切勿以身试法,触及法律红线 。 在遇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请配合他们的执法行为,如果对执法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千万不要在现场有过激和不理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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