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刘邦临终前,为何规定“非刘氏不得为王”?

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三月中旬 , 离刘邦去世还有一月余的时间 , 刘邦拖着重病之躯同王陵、陈平、王勃等朝中重臣 , 一起杀白马立誓 , 对天盟誓:“非刘氏而王者 , 天下共击之 , 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 , 天下共诛之” , 即非刘氏不为王 , 非功臣不为侯 。
这就是“非刘氏不王”的来历 。
那刘邦为何要与众臣立下这样的誓言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 , 我们先来了解下汉初诸侯王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 他们的实力有多强 。
简而意赅的说 , 汉初的诸侯王就是与汉天子共天下的“人君” , 诸侯王名义上臣服于汉天子 , 但实际上他就是翻版的汉天子 , 在封国中 , 他就是皇帝 , 拥有自己的百官 , 自己的军队 , 自己的百姓 。
官制上与皇帝“等齐”的诸侯王
官制上 。汉初 , 据《史记·五宗世家》所载:“得自除内史以下 。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 。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 , 拟于天子” , 就是说 , 当时除了诸侯国丞相是汉廷委派的外 , 其余官员 , 如内史、御史、廷尉正、博士等 , 都由诸侯王自行任命 , 与天子无差 。
同时诸侯国所置官吏也与汉廷大相径庭 ,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金玺盭绶 , 掌治其国 。有太傅辅王 , 内史治国民 , 中尉掌武职 , 丞相统众官 , 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 , 在汉初的诸侯国中 , 与汉廷一样 , 设有太傅、内史、中尉、丞相等官职 , 且职责也一样 , 太傅辅政诸侯王 , 内史掌封国民政 , 中尉掌封国军政 , 丞相统领封国百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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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诸侯国中的官员 , 其地位也与汉廷的官员无二 , 如贾谊所言:“天子之相 , 号为丞相 , 黄金之印;诸侯之相 , 号为丞相 , 黄金之印 , 而尊无异等 , 秩加二千石之上 。天子列卿秩二千石 , 诸侯列卿秩二千石 , 则臣已同矣” , 汉初 , 朝廷的丞相与诸侯国的丞相都是金印紫绶 , 中尉、内史、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等列卿都是秩二千石的官员 。
综上所述 , 从诸侯王可以自行委派除丞相外的其余封国官员 , 其封国官员的地位又与中央朝廷的官员无差 , 我们就可以看出 , 诸侯王权力之大 , 毕竟除统领百官的丞相外 , 其余的 , 如掌封国民政的内史 , 掌封国军政的中尉等都是诸侯王指派的 , 也就是说在封国中的军政事务皆由他说了算 , 他就是皇帝 。
诸侯王拥有幅员辽阔的封土
孟子曾说过:“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 , 这三点汉初的诸侯王是样样都不缺 , 除前文所说汉初的诸侯王除拥有治民权 , 及对政事的掌控 , 他们亦拥有幅员辽阔的封土 。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载:“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 , 为燕代国;常山以南 , 大行左转 , 度河、济 , 阿、甄以东薄海 , 为齐、赵国;自陈以西 , 南至九疑 , 东带江、淮、穀、泗 , 薄会稽 , 为梁、楚、淮南、长沙国:皆外接於胡、越” , 汉初 , 刘邦所分封的燕、代、齐、赵、梁、楚、淮南、长沙、荆、吴等十国占据了大汉40个郡的疆域 , 基本上与战国时期六国疆域相等 。
而作为中央朝廷的汉朝却只“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 , 自江陵以西至蜀 , 北自云中至陇西 , 与内史凡十五郡 , 而公主列侯颇食邑其中” , 汉中央朝廷仅独占三河、东郡、颍川、南阳等十五郡 , 而在这十五郡亦夹杂着公主、列侯的食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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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知 , 当时诸侯王疆土之辽阔 , 他们几乎占了汉朝天下三分之二的疆土 。同时 , 这些诸侯王所占的疆土并不都是贫瘠之地 , 如梁国、吴国、淮南国等 , 他们的封土多为富庶之地 , 百姓更是众多 , 因此一旦他们联合起来 , 其实力必然是要远强于汉中央朝廷的 , 而这对于汉天子来说 , 诸侯王显然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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