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发布一则特别提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 , 我省除西宁市四个区(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以外的所辖41个县(市、区、行委)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含非法律类专业(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
报考条件放宽条款摘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 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商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 , 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 , 各自治区所辖县(旗) , 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 , 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等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县级市、区) , 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 , 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 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 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青海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2020年8月6日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责编/何娴珺
监制/胡芝蓉总监制/刘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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