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15部门: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增收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7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7日消息,人社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坚决纠正针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农民工的就业歧视等 。
意见|15部门: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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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社部网站
具体来看,《意见》要求,拓宽外出就业渠道 。
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多的给予更大政策激励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 。
同时,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
发展乡村产业吸纳就业,推动休闲观光、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 。推动项目建设促进就业,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 。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对其中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
此外,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
加强就业服务,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 。强化教育培训,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失业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 。维护劳动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坚决纠正针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农民工的就业歧视 。做好生活保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
在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李忠解读指出,在当前就业形式严峻复杂的背景下,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举措,也是解决低收入群体就业的重要途径 。灵活就业人员中,小商小贩多、生活服务业就业多、大龄失业人员多,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冲击更直接,此外还面临着资金筹集难、场地支持难、服务保障难、能力提升难等问题 。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重点提出三方面支持措施:
一是“拓渠道”,针对灵活就业形式多样、主体多元的特点,突出加大对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的支持 。在个体经营方面,主要是引导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在非全日制方面,主要是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等行业提质扩容,增强养老、托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社保补贴 。在新就业形态方面,主要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 。
二是“优环境”,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重点在审批管理、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主要提出“四免”:一是免营业执照,对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符合条件的,无须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免部分收费,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三是免租金,落实阶段性减免国有房产租金政策,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四是免费提供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等改造为免费的经营场地,优先向重点群体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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