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丢失耳蜗通过网络寻找被称“骗局”,当事姐弟起诉自媒体作者获胜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刘洋)两年前,听障人士李刚(化名)和姐姐通过网络寻找“耳蜗”一事,被一家自媒体称为“惊天骗局”。此后,姐弟将自媒体作者王某告上法院。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王某在自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万元。
 姐弟|丢失耳蜗通过网络寻找被称“骗局”,当事姐弟起诉自媒体作者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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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寻物启事。
【 姐弟|丢失耳蜗通过网络寻找被称“骗局”,当事姐弟起诉自媒体作者获胜】寻找耳蜗被指炒作,姐弟诉自媒体作者
2018年12月19日,李刚在乘坐地铁时不小心丢失了人工耳蜗,随即向地铁工作人员求助,并于当天到酒仙桥派出所报案。
同时,李刚的姐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寻物启事。在热心网友的帮助下,这条信息很快得到扩散。
然而,2018年12月20日自媒体“黑奇士”发布文章《大骗局:20万耳蜗丢失刷爆朋友圈?媒体和商家恶意炒作滥用善心》,称李刚丢失耳蜗事件99.99%是媒体和商家合谋的大骗局。
涉案文章发出后,李刚和姐姐将“黑奇士”微信公众号的撰写者王某告上法庭。姐弟俩起诉认为,涉案文章给其名誉和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故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4.3万元。
4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王某在庭审中称,其没有实施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涉案文章中指明“媒体和商家恶意炒作、滥用善心”,并没有提及二原告详细信息,也未对其形象进行表述,二原告并非商家或媒体,也未说明是二原告实施的恶意炒作行为,文章得出“这个事件是营销炒作”的主观结论,没有对客观事实进行歪曲,没有对个人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
王某辩称,其对二原告没有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过错,称其撰写文章是针对社会热点进行评论,没有过激词语,没有号召读者从事过激行为。
王某表示,针对原告的质疑与批评是专家和公众的共同看法,且认为李刚的姐姐在接受采访时言论不一,夸大耳蜗价格及丢失耳蜗的严重程度,是受到公众质疑的主要原因。据此,被告王某要求法院驳回二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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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涉案文章被大量转发。
法院:被告无证据证明结论“多方求证”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文章写道“经过黑奇士多方求证,这99.99%是媒体和商家合谋的大骗局”,但被告王某未能提交其“多方求证”的相关证据,该指称属于捏造的事实,故“大骗局”的评价性论断明显不当,缺乏确凿证据支持。“多方求证”提法的捏造,超出了对社会热点的一般评论或批评范围,使读者对原告二人产生负面印象,公然丑化了二原告的人格,并对其名誉造成一定损害,应当认定被告王某有侵害二原告名誉权的行为。
其次,法院认为,涉案文章之所以引发互联网舆论海啸,主要诱因是引发了“共情”传播。在衡量王某应当承担责任大小时,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王某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金和经济损失。
4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在自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万元。
5日上午,代理律师封跃平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姐弟俩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被告则当庭表示上诉。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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