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责险:并非企业的避险“万灵丹”(三)


|董责险:并非企业的避险“万灵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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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瑞幸咖啡董责险的“底层”首席承保方 , 中国平安表示目前已收到理赔申请 , 正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
那么 , 董责险是不是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为投保董责险的公司兜底了?只要买了董责险 , 企业高管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答案是否定的 。
诚然 , 保险的存在的确容易滋长“道德风险” 。 在经济学里 ,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 , 如果缺乏良好的机制设计 , “道德风险”的雷就随时可能面临被引爆的风险 , 比如买寿险的人 , 原本计划在投保第二天就去蹦极或是跳伞 , 他是绝对不会真实告诉保险公司的 。
但是 , 从董责险的条款来看 , 它赔偿的通常是指一些高管在履职中出现的无意性差错或错误 , 不存在“故意”或“恶意”成分 。 如果是涉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违规质押与担保、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 , 性质就不是“错误”了 , 就算买了董责险 , 也会被拒赔 。
况且 , 市场也不是“傻子” , 完全可以预计到有董责险的企业可能会存在比较大的“道德风险” 。 香港大学林晨教授等学者在一系列的论文中就发现 , 市场会把企业的道德风险计入价格中 。 比如 , 有董责险的企业在贷款时融资成本会高一些;当这些企业宣布收购其他企业的时候 , 市场反应会差一些 。
董责险条款的这种设计 , 其实也并不难理解 。 保险公司作为被保公司的外部参与者 , 对公司的了解 , 肯定不如董事、监事、高管这些“内部人” 。 而防范“内部人”的道德风险 , 是董责险必须具备的机制设计 。 因此 , 董责险的本意是为了让职业经理人更专注于企业经营 , 不为无意识差错“背锅” , 并不是一种无底线的“买单” 。
此外 , 天平的两端 , 董责险投保、续保与赔付问题也难以平衡 。
有媒体在实际调查中发现 , A股上市公司中 , 仅有少部分公司单独发布《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 并披露了赔偿限额、保险费总额、保险期限等信息 。 其中赔偿限额为每年5000万元~1亿元左右 , 保险费总额为每年25万元~50万元不等 , 保险期限多为1年 。 而其他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则选择在年报中提及 , 如邮储银行在2019年年报中称:“本行已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 以保障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潜在履职风险 。 ”但并未披露投保的具体信息 。
值得注意是 , 董责险的投保或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相关 。 调查发现 , 少部分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期间投保了董责险 , 而一年后保障期限到期后 , 续保则可能产生衍生问题 。 据相关业内人士称 , 考虑到公司潜在风险增加 , 到期续保时 , 保险公司会提高保费 , 而上市公司方面可能因不愿增加财务支出等因素 , 不再续保 。
裁判文书网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美亚财险”)的民事判决书显示 , 二者因董责险赔偿问题发生纠纷 。
具体而言 , 海润光伏于2014年10月通过美亚财险的经纪公司投保董责险 , 保障期限到期后 , 双方协商一致续保一个月 , 而2015年10月 , 海润光伏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 被江苏证监局处以40万元罚款 。 同时 , 2015年10月起 , 陆续有持有海润光伏股票的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原告提起索赔 , 截止2016年12月30日 , 海润光伏共收到728起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件 , 诉讼金额共计1.45亿元 , 产生抗辩费用达200万元 。
海润光伏与美亚财险的争议在于 , 美亚财险认为海润光伏的一系列问题导致承保风险增加 , 故提出提高免赔额、增收保费和新增批单的续保方案 , 双方经多次协商后 , 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 最终法院判决 , 驳回海润光伏的全部诉讼请求 , 即海润光伏要求美亚财险赔偿财产损失人民币1617796元(包括有价证券赔偿请求产生的损失217796元、抗辩费用100万元、行政处罚金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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