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市4名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被处分

招远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通报
郭家埠学校教师刘世伟醉酒驾驶机动车、妨害公务问题 。 2020年1月14日下午 , 刘世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金都宾馆门口处 , 被交警当场查获 , 期间刘世伟拒绝接受检查 , 并驾车拖拽交警逃逸 。 刘世伟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 并处罚金3000元 。 2020年6月 , 刘世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郝增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 2018年12月14日下午 , 郝增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康路会仙山路口处 , 被交警当场查获 , 被依法判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 并处罚金1000元 。 2019年12月 , 郝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市市场监管局梦芝市场监管所徐长波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 2019年5月23日晚 , 徐长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招金路北园路路口处 , 被交警当场查获 , 被依法判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 并处罚金1000元 。 2019年11月 , 徐长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阜山镇东李家庄子村党支部书记宋福好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 2019年8月1日晚 , 宋福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温泉路与泉山路十字交叉路口处 , 被交警当场查获 , 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 , 缓刑5个月 , 并处罚金8000元 。 2020年7月 , 宋福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作者:魏然
【山东招远市4名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被处分】来源:大众报业·山东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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