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助学贷款护航学子中国梦( 二 )


2000年 , 国家连续出台了《关于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助学贷款的补充意见》 , 明确规定可以采取信用担保方式申请助学贷款 , 进一步拓宽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渠道 , 国家助学贷款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 标志着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逐步取代了困难学生向学校贷款 ,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初步建立 。此后 , 教育部等下发了《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实行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四定”“三考核”政策 , 并调整财政贴息和实行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 , 加大对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 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副会长白华提供的统计数据 , 到2002年6月 , 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金额达到18.6亿元 , 受惠学生超过100万名 。 2006年9月 , 国家开始启动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等 , 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相关内容 。
2007年8月 , 国家开始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试点工作 , 标志着国家助学贷款进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存 , 并向以后者为主转移的阶段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 2014年7月 , 2015年7月 , 相关部门连续出台两个相关文件 , 对接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 , 把研究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6000元提高到12000元;把最长贷款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 。 今年7月下发的《通知》延续之前的政策逻辑 , 在还本期限等3方面作出重大调整 , 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民生温度 。
“应贷尽贷”彰显鲜明特色
国家助学贷款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的目标 , 为中国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 , 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 也成就了一代代学子的人生梦想 。 据统计 , 从1999年至2019年间 , 国家助学贷款共计发放近2420亿元 。
历时30多年发展 , 中国助学贷款政策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实际 , 不断拓展国家助学贷款的服务面和贷款额度 。 追踪其政策的发展脉络 , 分析演变的历程 , 可以发现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
贷款条件逐步放宽 , 受惠面显著扩大 。 白华介绍说 , 国家助学贷款早期试点阶段规定 , 相关贷款需要提供担保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其所处的现实环境 , 难以找到符合规定条件的贷款担保人 , 高校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为贫困学生贷款提供风险担保 。 很快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 , 将国家助学贷款变更为无需担保人的信用贷款并溯及既往 。 在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上 , 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扩大至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 。
不断减轻贷款学生的压力 , 加大优惠力度 。 相关政策的调整很大程度上是围绕“还款期限”和“利息”两大核心进行的 。 在“还款期限”方面 , 2000年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 贷款学生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 , 毕业后4年内还清 。 2004年 , 相关政策调整为贷款学生毕业1至2年后开始还款 , 毕业后6年内还清 。 2015年的政策规定 , 贷款最长偿还期限大幅延长至20年 , 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 。 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在还本期限和贷款期限方面进一步延长 。 在“利息”方面 , 2004年出台的相关政策改变了此前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 , 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 。 近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 , 自今年1月1日起 , 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 。
发挥导向作用 , 促进人才更加合理布局 。 根据白华介绍 , 有关方面 , 注重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方面的政策导向作用 , 出台优惠政策 , 引导人才流动 。 比如 ,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明确规定 , 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偏远地区和基层艰苦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参军入伍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 极大地激发了毕业生到偏远地区就业和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为这些地区提供了大量优秀人才 , 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