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川师大杀人案”嫌犯被判死缓?
不是学法律的,但嫌疑人事先预备了凶器,这一点来看就已经十足的恶劣了。既然有预谋那就杀完了事。50多刀是为何?只能说明该人性情残暴心理极度极端又不乏理智,他心里或许尚存正义和善良,但完全不能引导他的行为,有病没病直接毙了是对社会负责。退一步判死缓必须无期不能减刑,就得让他坐穿牢底,这种人放出来到社会上那简直不是司法问题了,那是反人类。二三十年后舆论平息了,在牢里面壁思过六根清净无欲无求了出来就立地成佛了?到时他爹妈给他攒个千八百万,整日吃喝不愁思淫欲我就不信这种货色不犯事,狗改不了吃屎是至理名言,我此番言论让他看见了搞不好连我都要砍。
■网友的回复
非法律专业,看不懂一点:一条人命才80000多?那么平均到每一刀1600多,真便宜啊!杀了人既不用偿命也不用赔那么多钱,是条杀人放火的好路子。其实只想说一句:这法官要火。发句牢骚:平民活的太惨了。
■网友的回复
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 看来不会有啥结果了
■网友的回复
怎么看?就算审判程序而言,没问题。因为,你要知道法官在判决时候面对的情况是:
【怎样看待“川师大杀人案”嫌犯被判死缓?】 ①嫌犯在杀人后未逃离现场,告知同学报案等待公安机关抓捕,符合自首并认罪
②嫌犯在被捕后在法医学鉴定中心被认定为抑郁症,评定为对杀人行为负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③在最后陈述时,恳请法院对自己不要心慈手软……
④嫌犯家属已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一定的赔偿
另外大家对于死缓的认识好像也有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0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所以死缓的判罚真的轻么?保外就医这种待遇轮得到他?
当然,被害人家属对结果难以接受希望判处死刑,选择接受民事部分判决结果,意味着他们希望在今后的审理中从重处罚
司法公平不是网上喊死刑就判死刑,我们可以通过舆论对公共事件进行监督,为被害人家属提供帮助,但是舆论不应该也不能干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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