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阻碍交通,噪音扰民!广告车龟行“添堵”,市民可拨打96001100举报

当你走在街上
愉快的心情被一些
大分贝+非法涂装的流动广告车打断
新店开业、商场促销、楼盘开盘……
它们无时无刻想要吸引你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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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行驶给交通“添堵”
7月29日上午,市民赵先生开车行驶到城区新河路时,看到一辆白色的货车被改装成了流动广告车,车体的左右两侧及后侧都贴满了某品牌电动车的宣传广告,广告以红色为背景,很是显眼。
“广告车车速慢,还一直在快速道上压着车速行驶,有好几辆车被堵在广告车的后面,路上车辆多也不好超车,只能按喇叭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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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广告车隐患多引反感
“流动广告车一般都将广告设置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完全遮挡了车窗及后挡风玻璃,不利于驾驶员的自身安全和车辆安全。”家住德城区嘉诚名居的马先生说,商家为了达到宣传效果最大化,往往选择格外醒目、色彩艳丽的广告画面,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难免因好奇多看几眼,导致注意力分散,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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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广告车常造成道路堵塞,而且很多广告车现在都采用LED大屏幕,特别是到了晚上非常刺眼。”市民刘女士说,这些广告车为了增加“回头率”,都特意安装了高音喇叭,循环播放着促销的广告。“前段时间,一家电动车商家开业后,天天有广告车到楼底下来宣传,这样反而不想买他家的电动车了。”
多数市民认为,这种广告宣传方式已经影响到工作和生活,与当前创城的氛围格格不入,希望有关部门对流动广告车加强管理,减少扰民现象。
部门应联合行动维护市容市貌
流动广告车占道低速行驶是否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
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
律师说法
对于流动广告车噪音污染问题,山东涵诺律师事务所毕永华认为,对流动广告车的管理,已有《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010年3月1日实施)》、《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等明确的法律、法规,也有明确具体管控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流动广告车的宣传行为,执法部门应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障居民利益,也进一步维护好市容市貌。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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