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驻港国安公署和港区国安委举行协调会议,成员大合照

(观察者网 讯)据港媒“东网”报道 ,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今日(31日)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举行协调会议 , 双方在会议上讨论了自《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的落实执行工作 , 并就有关事项交换意见 。
观察者网|驻港国安公署和港区国安委举行协调会议,成员大合照出席驻港国安公署与港区国安委协调会议的成员合照
【观察者网|驻港国安公署和港区国安委举行协调会议,成员大合照】驻港国安公署和港区国安委本月初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第48条和第12条成立 。 依照《香港国安法》第53条 , 驻港国安公署应当与港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 , 以及在工作层面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建立协作机制 , 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 。
港区国安委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 , 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 , 并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驻港国安公署与港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 , 监督、指导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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