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6起民间借贷纠纷牵出一条线索,60多人出借1200余万血本无归
【民间借贷|6起民间借贷纠纷牵出一条线索,60多人出借1200余万血本无归】“本想借钱给她能赚一分利 , 总比放银行好 , 谁能想到她就不还了!”家住台州市椒江区的王女士说起借钱给罗某的事心情很是糟糕 。 在2016年3月29日罗某向她借去人民币170000元 , 2017年1月11日又借款80000元 , 均约定月利率按1%计算 。 但罗某仅仅支付了第一笔借款的一年利息 。
“罗某当时跟我借钱 , 说自己是借去盖房子、买渔网的 , 借走的这些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生意 , 她老公也算一份 。 ”2018年2月1日 , 王女士来到临海法院杜桥法庭起诉罗某及其丈夫金某 。
此后的几天 , 法庭陆陆续续又来了一批人 , 全是起诉罗某及其丈夫要求还钱 。 这些案子有借条 , 部分款项交付有转账记录 , 按照常理来说是比较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 。 然而 , 承办法官朱胜在开庭审理后却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
在庭审中 , 被告夫妻二人均未出面 , 代理律师辩称借款属实 , 但该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和共同生活 , 金某对借款并不知情 , 该借款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除了这笔借款 , 罗某还向很多人借了钱 , 全都已经转借给了案外人黄某 , 借款总额有1000余万元 , 但黄某至今未归还借款 , 导致罗某目前缺乏还款能力 。
对此 , 原告王女士情绪激动 , 她表示自己曾和其他几十个出借人一起到罗某家中讨说法 , 发现罗某早已将渔船、房屋进行变卖处置 , 这些钱都没有用于归还借款 , 也不知转移到了哪里 。 如今还将丈夫撇得干干净净 , 分明是想逃避还款责任 。
几起案子下来 , 被告一方全是这样的说辞 。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 , 朱法官询问了罗某的母亲 。 老人家承认女儿通过自己向很多认识的人借了钱 , 这些女儿都记在了账本里 。 根据账本记载 , 罗某向六十余人借了钱 , 金额近千万 。 她转借给黄某 , 其实是想从中获取利息差 , 跟人家借 , 约定的是月利率1% , 而她收取的利息更高 。
本文插图
账本的其中一页 , 记载了罗某的借款对象、时间及金额
种种迹象表明 , 被告罗某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不特定多人资金 , 用于出借给他人的事实 , 涉及金额巨大 , 扰乱金融秩序 ,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
“罗某已经在诉讼程序前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处理 , 如果案子继续走民事程序 , 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极大 , 这几十人很有可能血本无归 。 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确实涉及犯罪 , 这些钱还有希望通过追赃追回 。 ”朱法官说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人民法院立案后 , 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 , 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 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 ”
2018年11月初 , 朱法官逐一和案件原告说明情况 , 最终均裁定驳回了他们的起诉 , 并将收集到的涉嫌犯罪的有关线索、材料整理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2019年3月21日 , 临海市公安局发来告知书 , 表示对该案立案侦查 。 2020年4月13日 , 临海检察院以被告人罗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临海法院提起公诉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 , 被告人罗某以做渔网生意、造渔船等理由 ,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 自己直接或通过母亲、亲友、出借人等介绍向李某等六十多个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12233000元 , 共计已归还本息人民币3501320元余许 , 造成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8731680元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罗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扰乱金融秩序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被告人罗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8731680元 , 按比例返还各集资参与人;无法追缴的 , 责令被告人退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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