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发布|发现“三非”外国人?快向遂宁公安机关举报!有奖励!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发现“三非”外国人?快向遂宁公安机关举报!有奖励!
遂宁市公安局
“三非”外国人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三非”外国人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 提升我市外国人的管理质效 ,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对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 , 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举报人应遵循以下举报原则:
(一)如实举报 。 举报人在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 , 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 不得无中生有或故意诬蔑他人 , 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二)线索要求 。 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 。
(三)举报条件 。 举报的线索发生在本市范围内;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掌握;举报情况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 查证属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发现以下外国人 , 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一)未持用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 , 或者未从签证机关指定的口岸入境 , 未经边防检查机关检查入境等情形的;
(二)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期限停留居留的;
(三)超过临时入境手续规定期限停留的;
(四)免办签证入境超过免办期限停留;
(五)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六)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我市非法就业的;
(七)外国人持非我市签发的工作许可在我市工作的;
(八)外国人不在工作许可限定的单位工作的;
(九)外国留学生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我市工作的 。
第四条 第三条所述外国人违法行为被举报查证属实的 , 按照以下标准下进行奖励:
(一)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处罚的 , 给予100元奖励;
(二)违法行为受到1000元以下行政处罚的 , 给予200元奖励;
(三)违法行为受到1000元以上10000万以下处罚的 , 给予300元奖励;
(四)违法行为受到10000万以上处罚的 , 或受到行政拘留、遣送出境等行政处罚的 , 给予500元奖励;
(五)多名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 , 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六)多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 , 按同一案件进行举报奖励 , 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七)对同一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 , 不重复奖励;对同一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 , 相同内容部分不重复奖励;
(八)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 , 不予以奖励;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部分一致的 , 只计算一致部分的奖励金额;除举报事项外 , 还认定其他违法事实的 , 其他违法事实部分不计算奖励金额 。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 , 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 , 应当承诺不属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负有法定监督、发现、报告违法行为义务人员 , 并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 。
【遂宁发布|发现“三非”外国人?快向遂宁公安机关举报!有奖励!】第六条 群众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 , 由遂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 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奖励 。 委托他人代领的 , 受托人需同时持有举报人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
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 , 视为放弃奖励 。
第七条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举报奖励过程中 , 有下列情形的 , 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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