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判了!离婚!她在朋友圈写下这两个字


_本文原题:判了!离婚!她在朋友圈写下这两个字
近日 , “河南女子遭家暴跳楼”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 29日 , 当事人刘女士表示 , 河南柘城县人民法院已于28日判决其与丈夫窦某某离婚 , 婚生儿子由刘女士抚养 。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 , 刘女士在朋友圈写下“解脱”二字 。
受害者身体正在康复当中
今天下午 , 刘女士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独家采访时表示 , 现在她的身体状况已经有所好转 , 可以站立 , 但是出门还需要拐杖和轮椅辅助 。 目前还需较长时间的康复治疗 。
心态方面 , 刘女士表示 , 从选择曝光自己遭受的家暴事件到现在 , 她一直在慢慢调整 , 现在判决结果也下来了 , 她也不再沮丧 , 正在走出低谷 。
刘女士|判了!离婚!她在朋友圈写下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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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的手术记录
29日 , 《人民法院报》对这起案件的详情进行了披露 , 并回应了众多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
孩子为何判给女方抚养?法院详解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 法院认为 , 由于窦某某对刘女士实施家庭暴力 , 涉嫌故意伤害犯罪现羁押于柘城县看守所 , 又有赌博的不良习惯 , 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 因孩子不满3周岁 , 需要母亲照顾 , 且其母亲是法定的监护人 , 刘女士身体也正在康复 , 故孩子由刘女士抚养为宜 , 窦某某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
由于窦某某无固定收入 , 抚养费标准可参照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计算 , 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其年满18周岁止 , 窦某某应支付抚养费156469.44元 , 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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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
今年6月5日刘女士首次起诉离婚
双方曾进行调解 , 未达成一致
报道称 , 刘女士2019年8月13日被窦某某殴打 , 将近10个月后的2020年6月5日通过律师在网上办理离婚立案 , 柘城法院于2020年7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 。 据了解 , 这是原告第一次向该院起诉离婚 。
庭审中 , 原告向法庭提交了结婚证、户口本、店面营业执照一份 , 证明双方系合法婚姻关系 , 原告有抚养能力 。 同时 , 原告还向法院提交了柘城县公安局所做的眼部轻伤一级鉴定报告 , 证明被告有家庭暴力行为 。
刘女士|判了!离婚!她在朋友圈写下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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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 , 双方均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 。 原告的调解意见是主张离婚、抚养孩子 , 被告的调解意见是不同意离婚 。 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 法庭不再进行调解 。
【刘女士|判了!离婚!她在朋友圈写下这两个字】不存在“强制调解或久调不判”
关于本案是否存在“强制调解或久调不判”的情况 , 经了解 , 调解是民事离婚案件的一个必经程序 , 法官会征求双方的调解意愿 。
如果都同意调解 , 法官就会征求双方的调解意见 。 如果一方不同意 , 法官不再进行调解 。 调解分调解和好、调解离婚 , 都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 , 本案不存在强制调解或久调不判的情况 。
▌本文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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