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海报新闻|偷采“网红”并蒂莲,不能只罚200元

时敢当
在网络上 , 每次遇到处罚太轻的案例 , 网友都会送上“罚酒三杯”的调侃 。 近日 , 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一枝“网红”并蒂莲蓬被外地游客曹某偷偷采摘下来 。 景区根据《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第36条第2款 , 对曹某进行了200元罚款 。 对此 , 很多网友如鲠在喉 , 都认为这样的惩戒力度很难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
从南京市玄武湖景区处置该起事件的“定性”来看 , 曹某的行为是“擅自采摘植物”的不文明游园行为 。 《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第36条第2款规定 , “在划定的垂钓区外垂钓或者在玄武湖擅自捕鱼、采摘植物的 , 予以制止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 ”显然 , 景区依规作出了“顶格”处罚 。 据媒体报道 , 曹某也意识到了错误 , 愿意接受处罚 。
从处置程序上来看 , 玄武湖景区行动可谓迅速 , 及时追回了被采摘下来的莲蓬 , 对偷采者予以处理 , 并尽力按原计划做成标本长久保存 。
但是 , 网友为何对景区的处置并不买账呢?因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并蒂莲蓬 , 不能机械地按照“擅自采摘植物”论处 。 据扬子晚报报道 , 7月12日 , 这枝较为罕见的并蒂莲成为“网红” , 吸引不少游客前来“打卡” 。 景区还开通了“并蒂莲专线” , 方便游客到此欣赏这一美景 。 到了七月下旬 , 虽然这枝并蒂莲的花瓣已经凋谢 , 只剩莲蓬 , 但前来欣赏者络绎不绝 。 尽管景区执法大队一直派人值守在附近 , 曹某还是“乘保安不备直接跳了下去 , 将这个并蒂莲的莲蓬摘走了” 。
由是观之 , 景区为保护这个“网红”并蒂莲作了细致入微的努力 , 因其观赏价值要比普通荷花大很多 。 游客曹某跳入湖中偷采莲蓬 , 损毁了难得一见的景观 , 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铤而走险” , 已非“文明游园”所能约束 , 必须从严从重处理 , 方可给心存侥幸的采摘者以警示 。
那么 , 如何对这种破坏行为从重处罚呢?据玄武湖景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 , 由于执法大队属于景区 , 没有更多执法权限 , 所以只能对曹某罚款200元 。 笔者注意到 , 《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第28条规定 ,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景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 , 指导和协助景区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 , 保护公共财产 , 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 ”因此 , 面对破坏“景观”的行为 , 景区今后可以考虑让公安机关介入 , 加大处罚力度 , 对类似行为形成震慑 。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偷采“网红”并蒂莲,不能只罚200元】倘若对跳入湖中偷采者只是“罚款200元”息事宁人 , 谁又能保证另一枝并蒂莲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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