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调整上限多米诺效应:金融机构急寻突围方案,消金平台收紧放贷门槛( 二 )


他给采访人员算了一笔账 , 他们从银行与信托机构获得资金的实际综合年化融资成本约在10%(包括资金成本、通道费用、风险准备金开支等) , 加之运营、坏账处置、风控、营销等费用所对应的产品利率也达到约11% , 因此整个业务运营成本在21%左右 , 较16%产品贷款利率上限高出5个百分点 。
“为了应对民间借款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下调 , 我们只能在降成本方面下功夫 。 ”他指出 , 目前他们内部正计划将所有业务环节都转移到“线上”智能化操作 , 争取将运营成本降低2个百分点;此外通过优化客户结构令坏账率降低1-1.5个百分点 , 以及争取发行更大规模的消费金融ABS产品将资金获取成本拉低2个百分点 , 从而令贷款业务能在利率上限16%以内实现盈亏平衡 。
兼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他坦言 , 这些举措令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有所缓解同时 , 却加剧它们融资难困局 。 因为通过优化客户结构 , 他发现约1/3小微企业客户贷款申请将无法获批;此外机构为了降低坏账率 , 将贷款额度压缩至原先的3/4 , 未必能满足众多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
如今更让他伤神的是 , 部分年化借款利率约24%的借款人在反催收联盟“怂恿”下 , 开始拒绝还款 。 因为他们压宝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被下调后 , 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按“最新利率”(16%)还款 , 一下子节省不少利息开支 。 在一位城商行零售部门业务主管看来 , 《意见》在设定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方面 , 既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 , 还得兼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 若金融机构为了在“低利率环境”实现盈亏平衡 , 将贷款对象集中在优质客群 , 反而会让不少信用风险较弱的小微企业与个体户得不到正规金融服务 , 只能转向民间高利贷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缪因知指出 , 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还需多管齐下 , 一是拓宽资金供应 , 从而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 , 二是加大催收行为的规范操作力度 , 以及加快推进个人破产制度设立 , 进一步拓宽贷后风险管理的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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