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财经|鲁政委:银行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再升级( 二 )


在定量指标评分方法方面 , 每一项定量指标所占权重相同 , 均为25% 。 同时 , 每一项指标均包括纵向(权重10%)和横向(权重15%)两个评分基准 , 纵向评分基准为被评价机构最近三期该指标的平均值 , 横向评分基准为当期末全部参评机构该指标的平均值 。 各家机构的每项指标都将以评分基准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到最终的可比评分结果 。
定性指标权重20% , 由监管机构进行外部评价 , 考核内容包括参评机构执行国家和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情况(30分)、机构自身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实施情况(40分)、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30分)三大项 。
此外 , 《方案》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绿色金融发展的需要 , 适时调整指标及其权重 。 ”同时 , 《方案》在起草说明中表示:“《方案》鼓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出台实施细则 , 适当调整评价指标和权重系数等内容 , 合规拓展评价结果应用方式 , 使评价办法更加契合区域经济发展特征 , 更好发挥绿色金融对区域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 ”
3、评估结果和运用
《方案》提出:“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 , 并按季度发送各参评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 。 鼓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积极探索和合法拓展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 。 ”
二、与相关制度的对比
1、与人民银行原绿色信贷业绩评价《试行方案》对比
本次发布的《方案》是基于此前人民银行于2018年7月发布的《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的修订版 , 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业务覆盖范围、考核指标调整和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 。
首先 , 扩展了考核业务覆盖范围 , 原《试行方案》评价范围仅包括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业务 , 本次修订的《方案》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绿色金融业务的覆盖范围 , 统筹考虑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业务开展情况 , 并为进一步考核绿色股权投资、绿色信托等新业态预留了空间 。
《方案》纳入绿色债券业绩考核将对银行投资绿色债券形成正向激励 , 进一步推动银行的绿色债券投资 , 以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支持 。 同时 , 此次考核范围的扩展 , 也顺应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逐步扩展的趋势 , 近期银保监会也将其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升级为绿色融资统计制度 , 将统计范围从表内绿色贷款扩展至了表内绿色债券投资以及包括绿色银行承兑汇票和绿色信用证在内的表外绿色融资 。
其次 , 基于扩充的考核范围修订了相应的评估指标 。 在定量指标方面 , 由于《方案》的考核范围不再仅限于绿色贷款 , 考核指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一是考核指标由原来的五项改为四项 , 删除了“绿色贷款增量占比”指标项;二是剩余四项指标都由原来“绿色信贷”相关指标改为了相对应的“绿色金融业务”相关指标 。 尽管修订的《方案》删除了对业务增量占比的考核指标 , 但在评分基准方面提升了纵向评分的权重 , 纵向与横向评分权重比例由原来的1:4提升为了2:3 , 纵向评分考核的是银行当期绿色金融业务指标与其自身近三期平均水平的比较 , 因此 , 综合来看《方案》并未降低对业务增量的考核要求 。
在定性指标方面 , 更加注重银行自身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及制度体系的构建 。 定性指标由原来的“执行国家绿色发展政策情况”、“《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绿色信贷业务自评价》工作执行情况”三项修订为“执行国家及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情况”、“机构自身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和“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三项 。 如果说原《试行方案》更加注重银行机构对绿色金融相关统计和评价制度的执行情况 , 而新修订的《方案》则提升了对银行机构自身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评价的权重 , 注重对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风险管控、贷款审批、绩效考核、绿色金融债发行、产品服务创新及其他绿色金融相关制度的制定、实施、总结及更新情况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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