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温州瓯海工业园区拆迁纠纷调查企业为何能告赢当地政府( 二 )

对于这一说法 , 原告认为 , 被告在拆除原告房屋前 , 对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 没有进行认定 , 也没有告知 。 在强拆后告知原告是违法建筑 , 只是为已经实施的强拆行为寻找依据 , 违反程序正当原则 。
而且 , 对违法建筑 , 应由规划、住建等职权部门立案调查 , 依据职权进行行政认定 , 而不是由没有职权的街道办事处来认定 。
戴秀花则向第一财经采访人员确认 , 虽然厂房中有457平方米属于临时建筑面积 , 但在强拆中 , 其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1330平方米的合法厂房也一起被拆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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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法院关于瓯海华侨铝纸厂厂房被拆判决书的部分内容
永嘉县人民法院最后支持了原告的权益诉求 。 判决书认为 , 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拆除房屋存在违法建筑的事实 , 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无适用的法律依据 , 故其直接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显属超越职权、无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 且违反法律程序 。
焦点在于土地征收价格
有同样遭遇的不仅仅是戴秀花 。
瓯海鹿达包装机械厂法定代表人张琳的公司位于瓯海区北纬三路6号的部分厂房也被强拆了 , 不过这次拆迁发生在2018年8月2日 , 比戴秀花更早一些 。 这一次 , 张琳把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告上法庭 。
张琳的上诉理由几乎跟戴秀花差不多:两被告均无权认定原告的车间属于违法建筑 , 被告执法程序严重违法 , 执法无法律依据 , 给原告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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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琳家厂房门口被写上了“拆”字
最终 , 永嘉县人民法院同样支持了原告的权益诉求 , 依然判决政府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
慈湖北村工业区陈军栋本来是支持拆迁的 , “当我知道要旧城改造 , 我在2018年9月的时候就把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全部送到拆迁办 , 跟他们讲 , 拆的时候要通知我 。 ”陈军栋说 。
陈军栋的厂房位于慈湖北村工业区梧慈路217号 , 但2019年1月19日 , 在没有评估报告、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 , 他的厂房也被推平 。
“强拆时没有给我任何手续 , 直到2020年5月才给出评估报告 。 ”陈军栋告诉第一财经采访人员 , “我2002年花了300多万元买了这间刚翻新好的厂房 , 但是按照现在的拆迁赔偿 , 只能获得200多万元 。 ”
实际上 , 企业和政府的矛盾的焦点在于土地征收的价格 。
今年3月23日 , 瓯海区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对瓯海经济开发区梧田工业园(B-01、B-02、B-05、B-06)(B-03、B-04、B-07、B-08)地块旧厂房提升改造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实施征收的决定》(下称《征收决定》) 。
根据《征收决定》 , 房屋重置价标准为:钢混(框架)结构1500元/㎡ , 砖混结构1300元/㎡ , 砖木结构1100元/㎡ 。
张琳认为政府给出的拆迁标准并不合理 。 最高的赔偿标准是1500元/㎡ , 减去房子的折旧 , 状况最好的房子实际只能获得1000元/㎡的补贴 。
戴秀花给采访人员算了一笔账 , 她2011年申报审批 , 获得正式批文、规划许可证 , 把原来的厂房改扩建成抗6级地震的房子 , 花了270万元左右 。 折算下来每平方米需要2000多元 。
“产权证上的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赔偿 , 后期搭建的面积按照每平方米400多元 , 拆迁时只能获得200多万元的赔偿 。 远远低于我们的建造成本 。 ”戴秀花说 。
新桥工业区企业主郑云云告诉第一财经采访人员:“我们2006年耗资1200万元把厂房买过来 , 其中还有一部分贷款 , 而厂房从2016年空置到现在 , 其间还要支付银行利息 , 一直是负债的状态 。 如果是合理的赔偿 , 我们大家都是支持的 , 但问题是现在只赔两三百万元 。 ”郑云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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