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女子不堪家暴跳楼致残,这样的离婚申请法院还调解?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女子不堪家暴跳楼致残 , 这样的离婚申请法院还调解?
文| 杜虎
近日 , 媒体报道 , 河南商丘柘城县刘女士去年8月遭丈夫连续暴打 , 她从正门逃离未遂后 , 丈夫将暴力升级 , 刘女士从二楼跳下逃离 , 全身9处骨折 , 腰部脊髓损伤至双下肢截瘫 。 丈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立案收监 , 对外宣扬有关系 。 刘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7月14日开庭后法院拒判离婚 , 女方正申请重新开庭 。
这桩暴力事件发生在一家衣服专卖店 , 主要过程都被监控摄像拍下 。 刘女士的丈夫先是将她打倒在地 , 而后将其挟持到店铺里面 , 翻找刘女士手机防止她报警 。 刘女士趁男子不备冲向门口 , 但在逃出前再被男方控制 。 门外监控拍下了刘女士从楼上坠落的画面 , 她当时失去知觉 , 在路人呼救下 , 暴力男慢慢推开门走出来 。
刘女士|女子不堪家暴跳楼致残,这样的离婚申请法院还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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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从二楼跳下

监控视频是无声的 , 但刘女士经历带着强烈的控诉 , 像暴风一样呼之欲出 。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暴行事件 , 它不是什么家长里短式的肢体纠纷 , 不是过去所认为的传统意义上的“家暴” , 而是针对刘女士的恶性犯罪 。 她先后两次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 先是在隔绝环境下遭到丈夫的暴力加害 , 其后向公安机关和法院寻求保护 , 更陷入困境 。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 , 刘女士承受的暴力性质是显而易见的 , 但她仍要替自己辩解说:她跳楼不是自杀 , 而是逃离 。 将其跳楼逃离魔爪 , 往自杀的方向引导 , 实际上还是要将此事纳入所谓“家暴”的逻辑中处理 , 这无疑会为犯罪嫌疑人逃脱罪责提供借口 。 刘女士明知跳楼的危险仍要逃离 , 可见所遭受的暴力程度有多严重 。
施暴者及其父亲对外声称有关系 , 后者更威胁刘女士 , 如果让他儿子蹲监狱 , 放出来就杀了她儿子 。 这种赤裸裸的威胁 , 警方侦办了吗?在法医鉴定书上 , 办案人员只对刘女士的面部和眼睛作了鉴定——轻伤一级 , 没有包括腰部脊髓损伤至双下肢瘫痪的鉴定 。 希望这只是在等待合适的鉴定时间 , 而不是以“自杀”的托词将伤害归咎给受害者 。
本案引发人们不忿的直接原因 , 是刘女士向法院诉讼离婚被阻止 , 她被无情地推进了类似离婚冷静期的陷阱 。 如此裁而不定的司法不作为让人无法理解 , 也许法官有现实的考虑因素 , 比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 但完全可以用公正裁决来解决 , 和稀泥的手段只能加重对刘女士的伤害 , 拒判离婚的逻辑究竟是什么?
在民法典颁行前后 , 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讨论曾设定了像刘女士这样的使用场景 。 当时支持离婚冷静期的法学家告诉人们的是 , 因为家暴提出诉讼离婚 , 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 对照刘女士的遭遇看 , 法学家信誓旦旦的言辞没有落到实处 。 离婚诉讼实际上没那么轻松 , 它拒绝体会刘女士这样的处境和痛苦 。
刘女士|女子不堪家暴跳楼致残,这样的离婚申请法院还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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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在店内遭丈夫殴打

刘女士被暴力摧残到如此地步 , 不仅犯罪嫌疑人嚣张跋扈 , 甚至连向法院找一点自救的机会都不行 。 法院以男方不愿离婚、双方意见不合为由搁置诉讼进程 , 说要和刑事案件一起判决——这一操作着实令人费解 , 不惮以最坏的结果来揣测:或许犯罪嫌疑人所谓的“有关系”并非无根据地讲大话 , 拒绝刘女士的离婚提议对加害者有利 , 可以将刘女士的所谓“自杀”继续置于“家暴”的外衣下论断、裁量 。
一边是截瘫在床的刘女士惨况 , 一边是加害者肆无忌惮的言行 , 公安机关和法院法官本应提供毫不含糊的司法救济 , 彻底地惩办罪行 , 给予受害者法律规定的人身保护和权益伸张 , 可一旦落入具体的执法情境 , 立马含混起来 , 甚至连基本的是非感都拒绝供应 。 刘女士陷入的种种困境亟待求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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