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

人民网北京7月20日电(孙竞)为规范个别竞赛在组织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 , 日前 ,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 要求坚持素质教育导向 , 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 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 , 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 全面开展一次自查 , 对以往获奖项目的真实性、独创性进行复核 。 要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 , 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 。 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必须坚持公益性 , 做到“零收费” 。《通知》明确 , 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 。 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 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 。 要继续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 , 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 。《通知》强调 , 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审核通过的竞赛的管理 , 严肃查处竞赛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 情节严重或者经警告、提醒仍不改正的 , 将从竞赛名单中移除 , 并不再受理举办单位举办竞赛的申请 。 各省(区、市)要加强对在省域内落地的全国性竞赛的管理 , 同时加强对省级竞赛的管理 。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 坚决禁止违背学术诚信要求的行为 。 要加强对竞赛管理政策的宣传 , 让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掌握全国和本省份竞赛名单 , 引导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主动抵制名单外的违规竞赛活动 , 发现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 共同维护良好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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