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交表图谋参选立法会

原始标题:黄之锋交表图谋参选立法会 港媒:若被取消资格是咎由自取黄之锋交表图谋参选立法会
图源:港媒海外网7月20日电 7月18日 , 2020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活动拉开序幕 , 将至7月31日结束 。 乱港分子黄之锋20日递交表格 , 欲参选立法会九龙东选区 , 但他拒签拥护基本法“确认书” 。据港媒报道 , 黄之锋声称 , “不应因签署确认书与否掀起‘民主派初选’后的互相批评 , 扬言会继续“争取国际社会关注香港议题” 。香港特区选委会要求 , 获提名者必须在提名表格内签署“确认书” , 声明拥护“基本法”以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 否则其提名无效 。 然而 , 黄之锋18日在脸书上发文称 , 他选择不签署“确认书” 。 还声称是否会批准他成为候选人 , 重点不在于报名时是否签署这份文件 。 “因为签署与否 , 根本毫不影响自己的‘入闸’机率 , 那倒不如直截了当 , 拒签了事 。 ”另据《文汇报》报道 , 有多名“揽炒派”参选者 , 为了能够“入闸”参选 , 以“程序上的问题”、“签署不等于认同”为由签署了“确认书” 。《大公报》18日发文指出 , 近年 , 多名反对派政客与黄之锋、罗冠聪等“港独”“自决”分子先后多次到海外唱衰香港 , 乞求外国制裁香港 。 西方势力美其名支持香港人争取“民主自由” , 实质上是为一己私利而声援他们 , 但反对派依靠外力夺取香港管治权的图谋注定不会得逞 。 反对派参与立法会选举时 , 必须签署“确认书” , 若参选人公然高呼“光时”口号、鼓吹“港独”“自决” , 显然是违反国安法 。 在立法会选举提名期 , 若有反对派参选人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 , 实属咎由自取 , 与人无尤 。此外 ,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10日表示 , 自7月1日起新入职的公务员须签署文件表明拥护《基本法》、忠于特区 , 这是入职要求 , 拒绝签署将不受聘用 。另据早前报道 , 立法会正式的选举提名还未展开时 , 反对派就不顾香港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 , 提前在全港200多个地点设立票站 , 怂恿人群集聚进行非法“初选” 。中联办、港澳办先后发声明谴责反对派策动非法“初选” , 并称将支持特区政府深入调查、依法查处 。 中联办表示 , 所谓“初选” , 是对现行选举制度的严重挑衅 , 是对立法会选举公平公正的严重破坏 , 是对其他拟参选人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的严重损害 。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14日明确表示 , 香港法例并没有所谓“初选”机制 , 任何所谓“初选”并不构成特区立法会选举或公共选举程序的一部分 。 (海外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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