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恢复跨省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二 )


(二)加强执法检查 。 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 , 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 , 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 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 要求旅行社严格按照“一团一报”制度 , 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 上传电子合同 。 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置;对于不听劝阻 , 违规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不按要求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报团队信息的旅行社要及时叫停 , 责令迅速整改 , 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 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并暂时停止其经营跨省旅游业务 。
(三)妥善应对突发疫情 。 相关旅游经营单位要按照开放跨省团队旅游、全面开放景区室内旅游项目的工作需要 , 进一步完善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 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 落实落细 。 要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 重点做好导游、地陪、司机、酒店员工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疫情监测 , 加强应急演练 ,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认真做好游客资料的登记保存 , 以便发生疫情时迅速追溯跟踪 。 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突发疑似病例 , 应按照我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引立即处置 , 对有关人员及时安排隔离 , 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健、文旅等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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