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决定逮捕

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 , 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移送检察机关 。 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2020年7月15日 ,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邢凯作出逮捕决定 。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决定逮捕】来源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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