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事发武清!肇事逃逸,你以为能一跑了之吗?

日前,在武清区一路口发生惊险一幕:一辆红色未悬挂号牌的牵引重型卡车闯红灯自南向北行驶,与自东向西正常行驶的水泥罐车发生碰撞,致水泥罐车侧翻,驾驶人受伤,牵引车司机不仅没有施救受伤人员,反而肇事逃逸扬长而去。
事故发生后,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东马圈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调查。通过线索,民警得知此逃逸牵引车是途经此地的新车转运车队中的一辆。通过调阅事故路段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逃逸车系该车队的尾车。随后,民警根据车辆行驶方向判断行驶线路,并通报公安武清分局大沙河公安检查站协助查控。
 民警|事发武清!肇事逃逸,你以为能一跑了之吗?
文章图片
在警方不遗余力的追踪下,最终于当日9时许,在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的某汽车改装厂中发现了逃逸车踪迹,同时,通过数个小时的耐心工作,最终从500余量待改装的卡车中寻找到该肇事车。
 民警|事发武清!肇事逃逸,你以为能一跑了之吗?
文章图片
 民警|事发武清!肇事逃逸,你以为能一跑了之吗?
文章图片
随后,民警对该车司机吴某进行询问,其供述了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原来吴某自认为所驾车是新车且未悬挂牌照,逃逸后交警不会那么快找到自己,车辆通过改装后没有了碰撞痕迹,逃逸之事也便无从查证,没想到武清交警仅仅几个小时便将自己抓获。
经询问,吴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吴某已被武清警方依法处以拘留十五日,罚款1800元,驾驶证一次扣12分并降级的处罚。
下面小编为大家普及一下肇事逃逸的刑法释义以及处罚力度:
交通肇事逃逸(zhào shì táo yì)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意见稿还明确3种伤人事故可以快速处理。
1,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时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 民警|事发武清!肇事逃逸,你以为能一跑了之吗?】2,但是依司法解释,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3,若构成犯罪,或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若积极赔偿损失可能量刑时会得到从宽。
补充:若没有逃跑,肯定不构成犯罪。只有尽量认错了,处理好的话很有可能也不会被起诉。
点击“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