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银保监会要求完善应对洪涝地质灾害应急金融服务( 二 )


六、进一步加大灾区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 。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提升对受灾地区的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能力 。一是指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重点保障水毁工程修复,堤防建设、水库加固、河道整修、城市排涝、物质储备等防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 。二是指导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合理评估受损企业状况,通过适当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延期还本付息、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重点支持受灾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 。三是积极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内的资源倾斜,积极通过调整还本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支持商业性保险机构稳步拓展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保险覆盖面,稳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预期 。
七、加强应急值守 。受灾地区银保监局应全面及时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一是完善应急协调机制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相关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严守值班纪律,确保在岗在位,保障应急通讯畅通 。二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重大突发事项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并做好有关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工作 。三是建立信息周报制度 。灾情严重地区银保监局要及时了解银保监系统及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受灾情况,并在每周一上午8:00前将相关情况及报表(附后)报送银保监会办公厅 。
八、强化组织领导 。受灾地区银保监局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辖内银行保险机构防灾减灾自救和抗灾救灾金融服务工作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必要时深入一线,及时了解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受灾情况,组织做好应急值守、防灾减灾、救灾理赔、灾后重建金融支持等工作 。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落实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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