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基|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新时代—评人民银行、证监会7号公告
由于历史原因 , 我国金融市场中形成了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相对割裂的债券市场 , 今日发布的《公告》则通过互联互通的方式 , 促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在二级市场交易方面的统一获得了进步 , 同时破除了此前债市各类产生的部分弊端:一是方便投资者开展债券交易 , 二是促使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趋同 , 三是促进债券市场各类主体良性竞争 。
不过 , 《公告》并未明确互联互通的相关细节 , 相信在此后上交所、深交所、外汇交易中心、中证登、中债登、上清算等债券市场基础设施还会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则 , 落地《公告》的相关要求 。
《公告》拓展了部分银行可以在交易所债市开展的交易类型 , 由此前的“现券竞价”拓展到了“现券协议” , 由此也为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开展债券大额交易提供了便利 。
从2018年开始 , 人民银行、证监会、发改委等部门着力促进债券市场在执法机制、信用评级、信息披露、违约处置等多方面进行统一 。 《公告》出台之后我国交易所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二级交易方面的统一取得了重大进步 , 但债券市场的进一步统一仍然存在许多等待推进的方面 , 这包括上位法的差异、各类中介主体准入门槛的差异以及部分关键制度的差异等 。
事件:
2020年7月19日 , 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布《人民银行 证监会公告〔2020〕第7号》(以下简称“《公告》”) 。
点评:
由于历史原因 , 我国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无论是债券品种、债券发行准入标准、主要交易机构、监管部门甚至债券计息方法等都存在着差异 , 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之间也存在着相应的割裂 。 2018年以来 , 监管部门在执法机制、交易机构、债券发行准入条件等多方面进一步趋同 。 2018年12月人民银行、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开启了债券市场统一执法的机制 。 2019年8月 , 证监会发布《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启了银行参与交易所现券竞价交易的序幕 。 与此同时 , 在处置违约债券方面 , 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发改委以及最高法等也出台了多项统一举措 。 不过2020年3月11日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有关负责同志就债券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答采访人员问》显示 , 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仍从属不同的上位法和监管部门 。
今日发布的《公告》则进一步通过互联互通的方式 , 促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在二级市场交易方面的统一获得了进步 。 《公告》主要有两个亮点:一是允许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市合格投资者跨市场买卖债券;二是允许部分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现券协议交易 。 未来 , 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市之间还存在着上位法、主管机构、发行准入标准等一系列差异 , 有待进一步整合统一 。
【债基|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新时代—评人民银行、证监会7号公告】一、二级市场互联互通新举措 , 破解债市割裂老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 , 我国金融市场中形成了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相对割裂的债券市场 , 《公告》中所指出的二级市场互联互通新举措将有助于破解此前债市割裂造成的多个问题 。
从债券品种的角度来看 , 国债、地方债、政金债等可以在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市场进行交易 , 但是绝大多数公司信用类债券(除发改委主管的企业债券外)都难以跨市场开展交易 。 以超短融、短融、中票、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为主体的 , 由人民银行下属交易商协会主观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只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 而由证监会及下属交易所负责管理的公司债券则只能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 。 除此之外 , 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金融债券和同业存单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 若相关机构或资管产品等主题希望同时购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 , 则需要分别进入两个市场 , 考虑为这些债券提供托管服务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包括了中证登、中债登以及上清所 , 投资者由此也需要在多个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进行开户等各类操作 , 由此造成了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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