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高能|郑恺火锅店涉抄袭?你如何看待?从心理角度聊聊抄袭与借鉴的区别



导语
7与18日 , 郑恺与妻子苗苗婚后的首次公开亮相就定在了自家新开的一家火锅店 , 为了烘托人气与打造知名度 , 请来了王祖蓝与林峯等圈内好友前来助阵 。 结果一经宣传 , 就被细心的网友下了定论——火锅店格调涉嫌抄袭 , 相似度还高达95% 。
看到网友的这个结论 , 本不追星我就深深地被“明星效应”与“抄袭”两个关键词吸引了 。 因为抄袭的概念 , 一直以来就属于文学性语言的范畴 , 可是当它用在了火锅店的时候 , 在我的脑海中就归类到了“心理剽窃”的范畴 , 下面我们就来聊聊郑恺的火锅店是该定性为抄袭还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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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对比 , 不做评析
说到地道的成都火锅 , 每位的心中也都一个自己描绘的画像 , 但是大多数人听到成都火锅的时候 , 也都会浮现出一副“火辣”或者“火红”的景象 , 但是稍作民国风的改变之后 , 就会让人眼前一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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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一家火锅店 , 那么在吃的概念中就要体现出“鲜”的感觉 , 新鲜的食材 , 错落有致的摆放 , 不禁让人胃口大开 , 甚至垂涎三尺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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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吸取了现代餐饮精华中的“开放式厨房” , 还是采纳了古朴风格的“民国戏院”的旧俗 , 都为这个现代饮食增添了很多“画龙点睛”之笔 。

对比了以上两家之后 , 确实从第一感觉上带来了有着“久违”的相似感 。 经过了解 , 吼堂的装饰装修确实在设计之初就经过了细心打磨 , 同时吼堂的创始团队已发出了一份致郑恺先生的一封声明信 。
信中提及了装修上细节的雷同 , 创意上的抄袭 , 以及多次联系无果的内心中的失望与情绪上的愤怒 。 与此同时 , 吼堂创始团队还晒出了两份《作品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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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联想到的“心理剽窃”
一、什么是心理剽窃
心理剽窃 , 并非是一个久远的词汇 , 而是出自2007年玛丽·达里厄塞克出版小说《汤姆死了》(Tomestmort)一书中 。
与文学语言类不同的是 , “心理剽窃”(plagiatpsychique)被归类到了非文学性语言中 。 它的表现有着两个方面:
1、A作者在写作同一个场景时剽窃B或C写作该场景时的创作心理 , 但使用不同种的语言风格进行表述;
2、A作者将B或C作者的创意有意识的加入自我思维来重新写作 , 同时也能找到B或C的创作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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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心理剽窃延伸到了“伪原创”提到伪原创一词 , ***的各路作者均是深有体会 , 一篇具有深度的文章 , 少则需要构思2~4天 , 多则1周以上 , 同时还需要收集各种资料与数据 。 可是 , 这样花了近半月功夫写出来的文章 , 就被一些怀揣“拿来主义”的人们 , 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剽窃了 。
可能有些朋友还在纠结剽窃一词就是抄袭的意思 , 这里不得不普及一下:
1、抄袭 , 是不假思索的拿来主义 , 同时保持了原作品的原汁原味 , 不添加一丝自我思想的行为;
2、剽窃 , 尽管也是拿来主义 , 但是在原作品的基础上 , 进行了有一些深度的加工 , 但是中心还是围绕原作品的基础上去做文章;
再使用更简单的思路去分析抄袭与剽窃的话 , 那就是:
1、抄袭=偷;
2、剽窃=先偷+再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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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引用原则” , 不失是郑恺的出路
前文经过对整个事件的简单梳理与图片对照 , 以及吼堂提供的《作品登记证书》 , 无疑不将整个舆论的导向偏向了受害者一方 。
【前方高能|郑恺火锅店涉抄袭?你如何看待?从心理角度聊聊抄袭与借鉴的区别】回到郑恺一方 , 对于发生这样的“事件”后 , 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 , 危机公关做的是否到位 , 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 甚至会影响全局 。
那么 , 郑恺也于7月19日发表声明 , 回复道:“如有侵权 , 立即整改 , 绝不姑息” 。
但无论如何 , 尊重原创是一个长久发展的道路 , 而剽窃与抄袭这两个行为 , 是非常不可取的 。
引用原则 , 在商业发展中 , 隶属于“加盟”一列 , 那么在写作或创意中 , 就属于借鉴一词 。 首先 , 既然引用别人的创意与想法 , 就得在文中标记出这个观点的“出处” 。 同时 , 如果进行商用 , 还要征得原作者的同意或者书面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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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这两家火锅店的事件上 , 商业行为就得尊重商业发展的规律与事实 , 使用“引用原则” , 完全可以走到两家合作共赢的道路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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