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无锡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上下半年合并认定)( 三 )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 , 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 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 , 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如有需要 , 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 , 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 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 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 , 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 。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 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 。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 , 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 , 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 , 承诺如与事实不符 , 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 。 一经查实 ,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 , 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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