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 设置两年过渡期


在完成意见征集后 , 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 7月17日 , 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管理办法》 , 并称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据了解 , 《管理办法》共七章七十条 , 分别为总则、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
金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 设置两年过渡期
本文插图

一是合理界定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 , 明确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 。
二是明确风险管理要求 。 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 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进行风险控制 , 加强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 , 同时防范和管控信息科技风险 。
【金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 设置两年过渡期】三是规范合作机构管理 。 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 , 在内控制度、准入前评估、协议签署、信息披露、持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压实责任 。 对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 , 《管理办法》提出加强限额管理和集中度管理等要求 。

四是强化消费者保护 。 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 , 对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 《管理办法》还规定 ,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信息披露 , 不得委托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合作机构进行清收 。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提交互联网贷款业务情况报告、自评估、重大事项报告等提出监管要求 。 监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具体而言 , 互联网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 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 到期一次性还本的 , 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
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 , 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 , 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 。 对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贷款 , 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

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和方式获取目标客户数据 , 开展贷款营销 , 并充分评估目标客户的资金需求、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 商业银行应当在贷款申请流程中 , 加入强制阅读贷款合同环节 , 并设置合理的阅读时间限制 。 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 , 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 。
银保监会要求 ,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 , 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 , 过渡期为《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 。
过渡期内 , 商业银行对照《管理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并有序实施 , 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逐步有序压降 。 过渡期结束后 , 商业银行所有存续互联网贷款业务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规定 。
银保监会强调 , 发布实施《管理办法》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 , 有利于补齐制度短板 , 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 下一步 , 银保监会将加强督促指导 , 做好《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 , 推进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