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至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主犯获刑七年六个月!


法制|周至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主犯获刑七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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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 , 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线上依法对被告人李都都等9人恶势力集团案进行公开宣判 。 主犯李都都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 数罪并罚 ,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

经审理查明 , 2011年至2012年 , 被告人李都都在缓刑考验期内 , 纠集朱少勇、寇东波、马顺、张辉、吕毅、吕凯旋、郭博、刘江等人在楼观台景区开发过程中 , 以某集团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承揽田峪河综治工程为依托 , 纠集相关人员 , 准备作案工具 , 共同故意实施犯罪活动 , 先后在楼观台仿古街聚众斗殴 , 并多次寻衅滋事 , 逞强立威、争夺地盘 , 达到垄断当地工程材料供应、打压竞争对手的目的 , 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 影响恶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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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李都都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 逐步形成了以李都都为首要分子 , 朱少勇、张辉、马顺等多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和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危害后果等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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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娅

审核:张军利
编辑:秦可欣
来源:周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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