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伞|上半年山东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9人,同比上升533.3%

【 保护伞|上半年山东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9人,同比上升533.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采访人员杨璐
7月18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2020年1至6月山东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此次公布的重点工作数据主要包括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案件、扫黑除恶、服务“三大攻坚战”等相关数据。
涉疫情防控犯罪已审结104件133人
数据显示,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方面,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116件148人,已审结104件133人,其中,批准和决定逮捕91件105人,不批捕13件28人。从具体罪名看,诈骗罪51人,妨害公务罪13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6人,假冒注册商标罪6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5人,寻衅滋事罪5人,以上六个罪名合占批捕人数的81.9%。
受理审查起诉227件313人,审结时属于涉疫情防控案件的117件144人,起诉108件132人,不起诉9人(法定不究1人、情节轻微6人、证据不足2人)。起诉案件涉及罪名比较集中,诈骗罪57人,妨害公务罪18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9人,非法经营罪9人,寻衅滋事罪9人,以上五个罪名合占起诉人数的77.2%。法院已作生效判决56人,其中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罚1人,三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4人,不满三年有期徒刑44人,拘役7人。
同期,全省检察机关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180件,占受理该类犯罪案件数的52.5%,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50.6个百分点。
积极查办涉疫情防控职务犯罪。共立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3人,其中,县处级3人,均为玩忽职守罪。
决定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9人,同比上升533.3%
扫黑除恶方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120件342人,同比分别下降77.8%和下降71.9%;依法逮捕88件262人,同比分别下降77%和下降66.7%。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33件1571人,同比分别下降42.3%和下降38.2%;提起公诉157件743人,同比分别下降35.9%和下降50.2%。决定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告人19人,同比上升533.3%。
依法惩治各类通过非法高利放贷等手段非法牟利的“讨债公司”和插手民间纠纷的“地下执法队”等犯罪团伙,共批准逮捕42件117人,提起公诉78件453人。依法惩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犯罪团伙,共批准逮捕17件69人,提起公诉31件192人。依法惩治破坏农村治安秩序,侵吞集体财产,欺压、残害百姓,通过“霸选”、“贿选”等方式,干扰农村基层选举的宗族势力和各类乡霸、村霸等团伙,共批准逮捕3件11人,提起公诉21件65人。
服务精准脱贫起诉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29人
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骗购外汇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共批捕216人,起诉1061人。对于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共批捕42人,起诉221人。对于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共批捕223人,起诉1188人。对于“套路贷”犯罪批捕1件4人、起诉6件15人,对于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犯罪批捕11件22人、起诉11件23人。
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类犯罪(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等)批捕123人、起诉933人。其中,对于大气污染犯罪批捕5人、起诉9人,对于水污染犯罪批捕3人、起诉66人,对于土壤污染犯罪批捕24人、起诉94人。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1173件,诉前程序1124件,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84件。
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惩治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挪用公款、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等犯罪,起诉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29人。建立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为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防止和减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共向90名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52万元。
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起诉256人,同比上升22.5%
严厉打击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64人,同比上升11.1%。对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犯罪起诉72人,同比下降4%;对扰乱市场秩序类的犯罪起诉1293人,同比上升4.1%;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起诉256人,同比上升22.5%;对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职务侵占犯罪和挪用资金犯罪起诉311人,同比上升7.2%。
同时,对非公经济人员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上半年,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不捕108人,不捕率为36.1%,高于刑事犯罪总体不捕率6.9个百分点。不诉299人,不诉率为17.7%,高于刑事犯罪总体不诉率5.2个百分点。发挥民事行政监督职能,加大对涉及非公经济案件的监督力度。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25件,同比上升257.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同比上升150%。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400%。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8件,同比上升200%。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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