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小龙坎一门店两年制售2吨地沟油,火锅店用油频“爆雷”

_本文原题是小龙坎一门店两年制售2吨地沟油 , 火锅店用油频“爆雷”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发布一则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 披露了知名火锅品牌小龙坎在榆林的一家加盟门店两年间用地沟油制成火锅锅底 , 销售给顾客食用 , 涉案2吨多 。 法院一审宣判涉案5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均获刑罚 。
7月15日 , 采访人员就此致电小龙坎开设的24小时食品安全总经理专线 , 工作人员称小龙坎已终止与这家店的合作 。 成都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发声明致歉 , 称已在2019年配合事发当地部门处理了此类事件 。
采访人员进一步梳理发现 , 火锅行业使用地沟油的问题近年频“爆雷” , 多个案件被查出 。 法律人士指出 , 地沟油具有极高的违法隐蔽性 , 在利益驱使下 , 商家铤而走险屡禁不止 。 很多地沟油不是一人所为 , 必须对全链条的所有参与者都予以严厉打击 。
老板指使采购、厨师制售地沟油
涉案的小龙坎火锅店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阳中路汇优时代星座2楼 。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该案件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 , 2016年11月 , 被告人苏某涛租赁此处开设了“榆林市榆阳区小龙坎老火锅店” , 2017年2月24日开始营业 。
2017年5月至7月 , 苏某涛指使店内采购员、厨师在火锅店厨房内 , 用油水分离器将顾客就餐后的火锅锅底分离出废弃油脂 , 高温加热后 , 加入辅料制作成红油(地沟油) , 负责配锅的厨师把加工好的红油制作成火锅锅底 , 再卖给顾客 。
根据判决书显示 , 2017年5月至7月 , 苏某涛指使采购苏某飞参与生产600斤地沟油 , 厨师刘东月和冯某明参与生产400斤地沟油 , 并加工成火锅锅底销售给顾客 。 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4月26日 , 苏某涛指使采购苏某飞、厨师苏某强加工地沟油3963斤 , 并加工成火锅锅底 。 这也意味着 , 不到两年时间里 , 该店生产、销售的地沟油超2吨 。
今年4月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一审认为 , 苏某涛等5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参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2年4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2万元到17万元 。 其中 , 火锅店法定代表人、老板苏某涛被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 , 处罚金17万元 。
小龙坎总部致歉 , 称已终止与该门店合作
这一被披露的地沟油案 , 直接将知名火锅品牌小龙坎暴露于众 。 7月13日 , 成都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一份声明 , 称对餐厅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深感自责并诚挚道歉” 。 小龙坎在2019年已配合事发当地部门处理了此类事件 , 并称餐饮品牌连锁加盟管理道阻且长 。
该声明还提及 , 今年10月1日前小龙坎全国门店上线“小龙坎Hot“小程序 , 对进、销、存系统进行强监管 。 一旦核实门店存在油料食安风险 , 直接取消授权 , 终止合作 , 立即向监管部门报警处理 。 同时还公布了24小时食品安全总经理专线 。
随后 , 采访人员拨打了这个24小时食品安全总经理专线 , 接听的一位男士称 , 自案发小龙坎就已经终止了与榆林这家门店的合作 。 自7月13日公布专线后 , 目前还未接到任何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 。
值得注意的是 , 这已经不是小龙坎第一次被曝出地沟油问题了 。 2018年 , 网上就有曝光小龙坎在吉林、哈尔滨、江西的3家门店把残羹剩饭带回后厨 , 利用大桶进行收集底油 , 以及存在肉类即将过期、餐具不消毒等问题 。 2018年5月28日 , 小龙坎在官方微博发出声明 , 称对所有门店加强管理 , “一旦查实上述门店存有食品安全问题 , 绝不姑息 。 ”
火锅店使用地沟油乱象频现
事实上 , 地沟油问题已经在火锅行业多次“爆雷”了 。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 , 四川犍为县的古今天下火锅店使用废弃油脂熬制火锅底油 , 销售清油红锅和清油鸳鸯锅总计14142锅 , 销售金额447824元 。 2020年4月23日 ,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店主雷某有期徒刑7年 , 并处罚金5万元 , 参与地沟油火锅制作的员工也均获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