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改装成"加油站"男子非法倒卖汽油获刑

正义网武汉7月16日电(采访人员周晶晶 通讯员刘军 刘诚睿)湖北武汉一男子利用汽车改装加油储油装置,在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外销售92号汽油,被当场抓获 。近日,经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 
【私车改装成"加油站"男子非法倒卖汽油获刑】今年38岁的彭某是无业人员,没有经济来源,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倒卖汽油可以赚钱,便打起了歪主意 。彭某从外面购买汽油,将汽油存储到一辆经过改装的无牌小型客车上,通过发放自制的小卡片寻找客源 。 
每天早上7点至8点,下午5点至11点,彭某都会出现在洪山区一小区对面沙场内,按照5.6元/升的价格进行销售 。11月25日,彭某正在车里等待他人来加油,被巡逻的民警发现异常,人赃并获,当场查获了汽油1200升 。 
经审查,自2019年11月8日起,彭某利用汽车改装加油储油装置,在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标注92号汽油对外销售 。截止被抓获时,彭某共销售92号汽油约21000余升,获得收益118181元 。 
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彭某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出售汽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彭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经审理,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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