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074交通台|南宁三岁女童右枕骨骨折,曾在幼儿园被“掌嘴”!家长查看监控发现...( 二 )


7月14日下午 , 采访人员跟小美父亲来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了解事件处置进展 , 工作人员没有透露相关信息 。 经纪先生后来转述得知 , 涉事的这名黄老师身份为保育员 。
而目前 , 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 纪先生希望调查结果尽快出来 , 如园方存在过错 , 需公开道歉 , 处罚涉事工作人员 , 并给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 目前他们已自行支付检查费用约3000元 。
广西冠益律师事务所的雷水娟律师对此次事件做出相关法律解释:
8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它的教育机构 , 受到损害的 , 那么原则上 , 应当是由教育机构来承担这个侵权责任 。 如果教育机构能够证明 , 它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管理 , 或者是监护义务的话 , 它可以不承担责任 。
? 来源|新闻在线
? 校对 |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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