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四个渠道实现长江流域退捕渔民上岸就业

中新网7月15日电 如何实现长江流域退捕渔民上岸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宋鑫15日表示 , 可以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支持创业、兜底帮扶四个就业渠道来实现 。
人社部:四个渠道实现长江流域退捕渔民上岸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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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渔民进行捕捞作业 。 中新社发 傅建斌 摄
15日 , 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 介绍《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 会上 , 谈及“将通过哪些渠道实现退捕渔民的上岸就业”话题 , 宋鑫回应称 , 抓好退捕渔民安置工作 , 让他们走上岸、立住脚 , 是做好禁捕工作的重要内容 。
“目前看大部分渔民年龄偏大、技能相对单一 , 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他们转产就业的难度不小 , 我们也确实感同身受 。 ”宋鑫指出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按照国办最新印发的文件要求 , 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 切实抓好退捕渔民的就业安置工作 。
宋鑫指出 , 从就业渠道上讲 , 可以概括为“四个一批” 。 一是发展产业安置一批 。 依托沿江沿湖资源生态优势 , 发挥这些退捕渔民水产捕捞等技术专长 , 大力发展稻鱼综合种养、池塘养鱼、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涉鱼产业 , 增加产业就业空间 。 同时 , 也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 , 在适宜的湖区库区统一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 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 。
二是务工就业安置一批 。 充分发掘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企业吸纳、扶贫车间等就地就近就业渠道 , 对有转产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 , 加大岗位推送、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力度 ,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 , 提升退捕渔民就业能力 , 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转产就业 。
三是支持创业安置一批 。 对有意愿在渔业等领域创业的退捕渔民 , 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 , 也支持各地设立一批富有特色的渔业创业孵化基地 , 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定期限的 , 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于自筹资金不足的 , 指导地方及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
四是兜底帮扶安置一批 。 对一些大龄、长期未就业的退捕渔民 , 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 提供“一对一”的援助服务和针对性政策帮扶 ,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 , 统筹退捕渔民安置工作和禁捕监管任务需求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 引导退捕渔民参与巡查监督工作 。
【人社部:四个渠道实现长江流域退捕渔民上岸就业】“下一步 , 我们将会同农业农村、发改和财政部门一起 , 将退捕渔民安置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 坚持多措并举 , 强化政策落实 , 努力帮助退捕渔民上岸就业 , 实现退捕渔民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 , 开启新的幸福生活 。 ”宋鑫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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