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比亚迪SUV自燃被烧成空壳 品牌及公关处副总李云飞怎么看

【 副总|比亚迪SUV自燃被烧成空壳 品牌及公关处副总李云飞怎么看】运营商财经网李冬昊 /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家住云南省昭通市的吕女士曾因自己所购买的比亚迪S6汽车自燃,将大理宏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财产损失。
 副总|比亚迪SUV自燃被烧成空壳 品牌及公关处副总李云飞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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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S6自燃被烧成空壳
运营商财经网从该文书了解到,2015年1月19日,吕女士以87000元的价格向大理宏旭公司购买了比亚迪S6型轿车1辆。2017年3月17日20时15分,该车辆行驶在盐津县盐井镇仁和村公所附近路段下坡处突然着火,虽经报警灭火,但却被烧成空壳。
盐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了此次火灾的证明,事故原因为车辆发动机温度过高导致自燃,并排除人为纵火的嫌疑。后吕女士与大理宏旭公司交涉,但其却答复车辆起火非质量原因造成,建议她走司法途径解决。
对此,吕女士将大理宏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财产损失94435.90元(包括轿车价值87000元、车辆购置税7435.90元)。
对于吕女士的诉讼,大理宏旭公司辩称,对于车辆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应当由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鉴定,消防大队和交管部门并没有鉴别车辆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以及判断产品质量缺陷与交通事故及火灾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的资格资质。火灾证明所表述的“发动机温度过高引发的自燃”是起火情况的客观描述,不能得出因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引发的自燃这一错误类推。
同时大理宏旭公司还称呼,涉案车辆曾在2016发生涉及发动机、冷却系统等关键部位的严重事故,且未在有资质的机构使用原厂配件维修,涉案车发动机等部位的状态己不是车辆生产制造时的状态,除非吕女士经依法鉴定,证明公司所制造的部分存在产品缺陷且因该缺陷引发起火,否则不应为此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法院判令比亚迪公司赔偿5万元
法院经查明后认为,该案涉及的比亚迪S6轿车为被告比亚迪公司生产,通过宏旭公司销售给原告,该车已实际进入产品流通领域。该车尚处在质保期内,吕女士按时保养,未对车辆进行改装,故可以认定吕女士对车辆自燃不存在过错行为。
同时法院还认为,就本案而言,涉案车辆自燃是否存在产品缺陷,应由生产者即比亚迪公司承担。宏旭公司作为车辆销售者,尚无证据证明其对产品缺陷存在过错,故不应承担本案赔偿责任。
根据消防部门的火灾认定系发动机温度过热引起车辆自燃,车辆不存在人为或外界因素导致车辆自燃,根据产品责任纠纷过错推定原则,应推定涉案车辆存在一定的质量缺陷,比亚迪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原告的车辆曾因交通事故经过大修,将本案的损失全部归责于比亚迪公司,有违公平合理,故吕女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比亚迪公司向吕女士赔偿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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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李云飞自2017年11月起就任职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虽然事件发生时并不在其任期,但当时李云飞任比亚迪集团品牌及公关处副总经理,汽车自燃并不是一件小事,不知道李云飞副总经理对这次事故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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