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贵州遵义5岁男童遭狗咬伤,狗主人被判赔偿5600元

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一名 5 岁男童在玩耍时 , 被邻居家狗咬伤头部 。 因对治疗费用赔偿争议较大 , 狗主人被男孩起诉到法院 。 经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和解:狗主人承担 70% 的责任 , 并向小孩支付 5600 元赔偿 。
道真自治县|贵州遵义5岁男童遭狗咬伤,狗主人被判赔偿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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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8 月 , 道真自治县隆兴镇 5 岁男童骆某在单独玩耍时 , 不慎被同村陈某家饲养的下司犬咬伤头部 , 被紧急送入医院救治 。 经检查 , 孩子头部被咬开一道口子 , 后又送往重庆治疗 。
孩子出院后 , 骆某父亲找到邻居陈某 , 提出赔偿 , 双方协商未果 , 当地村委会也组织调解 , 亦未能解决双方矛盾 。
【道真自治县|贵州遵义5岁男童遭狗咬伤,狗主人被判赔偿5600元】今年 6 月 , 骆某向道真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 。 据悉 , 孩子在重庆做了缝合手术后 , 伤情已经恢复 。
道真法院法官介绍 , 庭审中 , 考虑到双方系邻居关系 , 法官为促进邻里和睦组织调解 , 但双方情绪激动 , 均认为是对方责任 。
" 陈某你作为动物饲养人 , 应承担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 。 " 法官引用法律条文 , 让陈某认识到自己存在的过错 。 之后 , 法官又告诉骆某父亲 , 孩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其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 在监护人没有监管到位的情况下被陈某家饲养的狗咬伤 , 自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
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 , 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过错 , 也认识到邻里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 。 最终 ,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陈某承担了 70% 的责任 , 并当庭支付了 5600 元费用 。
贵阳日报融媒体采访人员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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