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男子捡到一块铜疙瘩,将它当废品出售,后被判入狱10年

2020年6月底,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对今年44岁的李某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裁定:李某因出售古代文物犯下重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且并处罚金2万元。可是这位李某却辩称本意并非是想出售文物,而他着实不知被当作废品的铜疙瘩,居然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国宝。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被判|男子捡到一块铜疙瘩,将它当废品出售,后被判入狱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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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的11月14日晚,刚过不惑之年的李某来到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雨台村四处闲逛。想必不少荆州市的朋友应该会清楚雨台村文物比较多,这个村子三组有个古墓群,现为了修路特意分开一条道路,地表下全是古墓。再加上荆州本就是历史古都,很多市内在建项目都发掘了不少汉朝以及三国时期的墓葬。这位40岁的李某本是无业男子,他家距离雨台村不远。可是11月14日晚李某趁着夜色来到雨台村到底要干什么?这是谁也不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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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天晚上,李某从雨台村获得一件铜疙瘩。这件铜疙瘩通体长约40厘米,上面锈迹斑斑。当李某被抓获时,他辩称自己并不知道这件铜疙瘩是什么东西,本以为这只是件普通的废品于是拿它换了点零花钱,所以,今年6月底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荆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故意贩卖文物罪。那么事情的真相果真如李某所说这般吗?他是否真的并不清楚自己出售的这件铜疙瘩乃是国宝。后经过公安干警的细致侦查,其实这位李姓无业男子根本不是一窍不通的大老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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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李某平日里喜欢读些历史典籍,而且他清楚自己所住的雨台村附近有不少西汉时期的古墓。2015年11月14日晚,李某来到雨台村某处荒地,伙同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是为了盗掘古墓。根据李某事先摸查走访,他认定此处肯定会埋藏古代墓葬。且此处古代墓葬距离地表不深,只需要2~3人使用一些简单的铁锹、镐头便能有所收获。所以这件铜疙瘩是他从地下挖出来的,并非如李某所说野外捡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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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官或许有所疑惑:笔者说了老半天,那么李某卖出的这件铜疙瘩到底是什么宝贝?他从雨台村盗掘这件铜疙瘩是一把战国时期的青铜剑,这把青铜剑可能是楚国某位大夫私人物品。2003年时我国便出法案,严令禁止民间出售任何青铜文物。根据李某交代,他在2016年3月份以2000元的价格,将这把青铜剑卖给了一位武汉古董商。所以李某并不老实,此人知道他从雨台村盗掘这件铜疙瘩是个国宝。那么法院判处他入狱10年,并处罚金2万元也并无任何问题。因为李某是参与盗掘古墓,还有事后销赃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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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雨台村地下有众多古墓,可是这些古墓是前人留下的宝贵遗产,不属于单独个体。文物部门也不会主动去发掘这些古墓,只有合适的时机到来之后才会进行抢救性发掘工作。可是李某却伙同他人先去主动盗掘古墓,被抓之后还装疯卖傻,辩称自己不清楚卖出的是什么东西?这难道不是蔑视法律,挑战权威吗?李某就是位不折不扣的盗墓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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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战国时期的青铜剑保存较为完好,具有极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可是却被李某当做盈利工具卖给了其他古董商。根据我国盗掘古墓罪判罚标准,基本上是3年起步10年以下。李某是参与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也不算冤枉。也希望李某今后洗心革面,老老实实接受改造吧。
参考文献:雨台村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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