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金罐包装使用权纠纷再起,天丝、红牛发《声明》掐架
采访人员 | 赵晓娟
编辑 | 昝慧昉
7月10日晚间 , 红牛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 , 从9个方面驳斥天丝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书》的说法 , 重点针对的是红牛金罐包装的权属 。
此前的7月9日 , 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发布(下称“天丝公司”)了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天丝集团享有红牛金罐商标的合法权益”的《声明》 。
天丝的上述声明中称 ,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驳回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简“中国红牛”)对11460102号“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 确认了泰国红牛享有红牛金罐包装的合法权益 。
对此 , 中国红牛并不认同 , 并表示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5月14日《裁定书》 , 中国红牛已于2020年7月2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 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 , 更未做出判决 。 天丝公司将尚未生效的《裁定书》作为其“享有红牛金罐商标的合法权益”的所谓依据大肆传播 , 严重背离案件客观情况 , 涉嫌对中国红牛商誉进行贬损和诋毁 。
红牛还提出 , 1996年 , 中国红牛董事长严彬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设计全新的、具有独特的“三缩颈”设计的金色金属罐体包装/装潢(即“金罐包装”) , 并于1996年7月18日申请红牛饮料“金罐”包装罐的外观设计专利并取得授权(专利号:ZL96307886.0) 。 “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包装、装潢在天丝公司申请第11460102号“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之前就已构成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 。 天丝公司申请注册该立体商标损害了中国红牛在先的包装装潢权益 , 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应予宣告无效 , 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书》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 中国红牛有信心通过司法审查撤销该《裁定书》 。
本文插图
7月初 , 【界面新闻|金罐包装使用权纠纷再起,天丝、红牛发《声明》掐架】华彬快消品发布的半年业绩显示 , 中国红牛上半年销售额133.93亿元 , 而天丝安奈吉红牛则对外披露 , 2019年的半年时间里天丝新品在中国的销售额超过了10亿元 , 售点覆盖了全国24个省、直辖市的227个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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