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跳槽,原单位有权扣留档案吗

【事业单位跳槽,原单位有权扣留档案吗】 不合法,根据我国《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之规定,该企业做法违法,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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