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河北石家庄: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

_原题为 河北石家庄: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石家庄7月9日讯(采访人员 周洪松)今天上午 , 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 公布《石家庄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明确提出将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纪律 ,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 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 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
该市规定 ,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包括提前进行招生宣传、承诺录取学生) , 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 , 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 , 炒作公办学校排名 , 诱导或欺骗学生家长;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减免学费、虚假宣传、照顾分班等恶意竞争方式招揽和争抢生源;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自2020年起 , 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 不得引进境外课程 , 不使用境外教材;严禁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 民办学校不得借公办学校名义招生 , 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 , 模糊办学主体 ,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对民办学校未按规定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以及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 , 将不予学籍注册和升学操作;严禁借课改实验、小初衔接等名义进行或变相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共建、捐资助学等各种名义择校乱收费;严禁民办学校自立项目、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违反学籍管理规定 , 违规招收借读生 , 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 学校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 , 学校要均衡配置学生 , 鼓励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 , 要均衡配置师资 , 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 , 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 , 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学校不得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领取入学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 , 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严禁新增起始年级大班额 , 小学一年级、初一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 , 鼓励有条件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
【招生|河北石家庄: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作者:周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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