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说法|闹着玩的夫妻“陪伴协议”,为何法律当了真?( 二 )


在湘雅路司法所、开福区法院的多次调解下 , 张荣最终同意支付6400元“陪伴费” 。
(为保护隐私 , 文中除廖欣外皆为化名)
微言说法|闹着玩的夫妻“陪伴协议”,为何法律当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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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夫妻协议需体现权利和义务
张源伟(湖南湘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本案中 , 柳佳和张荣签订的“陪伴协议” , 约定产生的“陪伴费” , 实为精神损害抚慰金性质的费用 。
这种“陪伴协议”的实质 , 就是在丈夫无正当理由不能遵照约定陪伴妻子的情况下 , 情愿以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方式对妻子进行补偿 。 这种协议内容因双方签名确认 , 故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 , 且约定的内容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 , 无碍善良风俗 , 理应在法律上得到保护 。
而且 , 从法理上来说 , 夫妻之间应当尽到互相忠实的义务 , 而配偶权又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最直接体现 。 作为夫妻共同生活的一部分 , 丈夫陪伴妻子应当是其法定义务 。
所以 , 即便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陪伴协议”这一说法 , 但该协议产生的“陪伴费”也符合现行《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相互忠实的精神 , 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宗旨也相吻合 。
通常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 , 只要审查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 且完全出于双方自愿 , 协议内容又无违法之处 , 应当认定为有效协议 。
并非所有夫妻协议都能被支持
廖欣(湘雅路司法所人民调解员)
夫妻协议最关键的 , 是约定内容必须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 。 但在调解各类离婚纠纷时 , 还是出现了不少诸如“出轨就净身出户”“自愿将百万房产、豪车赠与妻子”的所谓“忠诚协议” 。 这是建立在一方出轨犯错的前提下 , 从而出现对夫妻财产分割不平等的情况 。 该协议即便夫妻双方认可 , 但仍有被胁迫的可能 , 所以法律不会支持 。
除涉及财产分割不平等的夫妻“忠诚协议” , 像“出轨就剁手”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夫妻“惩罚协议”也不被法律所支持 。 因为协议约定出轨就自残的内容 , 有违善良风俗和道德伦理 。
另外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且双方感情未破裂的情况下 , 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首要原则 , 夫妻之间不得以一方的过失草率地解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 其行为既不合情理 , 也不合法 。 所以 , 类似“犯错就没资格看孩子、带孩子”的“抚养协议”也不会被法律所支持 。
小编: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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